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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和深圳市领导督办伤害孕妇和发廊女工两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8:0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宝安区“8·13”故意伤害孕妇案、“8·16”强奸伤害发廊女工案犯罪嫌疑人被一一抓捕归案

  【本报讯】(记者陈震 胡冬寒)8月14日和16日,深圳警方先后接报重大警情,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围社区东方红商场和公明街道分别发生商场非法拘禁并殴打一名孕妇致孕妇流产,以及3名犯罪嫌疑人绑架、强奸、伤害、勒索2名发廊女工的恶性案件。这
两起案件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分管政法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副省长李容根均迅速作出批示,亲自督导案件侦办工作。日前,他们向媒体表示,这两起案件性质非常恶劣,犯罪手段令人发指,危害后果非常严重,法律难容,天理难容!他们已要求深圳市和宝安区政法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要极度重视,亲自抓好办案工作,抽调强大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缉捕犯罪嫌疑人,尽快查清全案,依法从重从快严惩涉案犯罪分子,坚决伸张社会正义,维护法律尊严;案件办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给公众一个明白的交待;对受害的3名妇女要给予积极治疗和关怀、帮助,使她们尽快恢复健康。梁国聚同志还多次对办案工作作出具体研究部署。

  据悉,8月13日晚18时许,事主到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红百货购物时,被商场人员怀疑偷洗发水并强行带至经理室殴打拘禁。直至翌日凌晨3时许,事主家属向警方报案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强行打开铁门进行搜索,终于在商场楼顶发现事主,此时事主已浑身是伤。涉案犯罪嫌疑人陈鹏飞(男,40岁,湖南省邵阳市人,东方红百货商场老板)、刘桂友(男,35岁,湖南省邵阳市人,东方红百货商场“防损员”,即商店为防商品被盗而自请的看管人员)、黄先云(男,28岁,东方红百货商场“防损员”)案发当晚即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犯罪嫌疑人黄东华(男,27岁,湖南省祁东县人,东方红百货商场“防损员”)也于8月28日在湖南省祁东县落网;8月31日凌晨3时许,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郑庚斌(男,20岁,江西泰和人,东方红百货商场行政主管)在惠州市陈江镇被抓获。

  另悉,8月16日,深圳警方接到另一重大警情,称有一名女青年被绑架勒索。警方接警后,立即组织侦破工作。经过缜密侦查和全面搜索,于8月21日在公明一出租屋内找到并解救两名受害女青年,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张忠明(化名宋光绪,男,27岁,重庆市巫溪县人)。经后续侦查,另两名犯罪嫌疑人李启钱(化名宋光明,男,17岁,湖北省利川市人)、柏智林(男,28岁,四川省达县人)分别于8月29日、30日被抓获。同时,容留并介绍他人卖淫的1名发廊老板(王芳,女,32岁,四川省邻水县人)也被宝安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至此,经我市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开展工作,两起恶性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全部抓捕归案,后续侦办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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