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法治在线》:猎狐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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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4:48 央视《法治在线》 | |||||||||
央视《法治在线》播出节目“猎狐行动”,以下是节目内容: 猎狐行动 主持人:
近日,广东惠州惠阳区发生一起绑架案,一名少年在上学的路上遭到劫持,绑匪开出的赎金是300万元港币,警方介入此案后,随着案情的步步深入,一个危险而狡猾的对手渐渐浮出水面。 2005年7月11日 14:53 广东惠州惠阳区 盛夏的午后,当阳光透过树荫洒落在这条僻静的小路上时,一个在此经过的路人,意外地看到了不寻常的一幕。 目击者:那天我刚好往这里经过,旁边就人面包车,开得很快,就停在这个位置,冲下来一个男的,旁边刚好有个小孩在这个玩儿,他就一手把小孩抱着,要往车上扔,然后小孩挣脱了,那时候小孩喊救命。 这名目击者接着看到,那名男子强行将孩子推上了车,并很快将车开走。 目击者:我觉得不对劲,好象是抢小孩似的,以前也发生过这个事情,然后我就打电话报警了。 警察很快赶到这一出事地点,但马路上已看不到任何异常,目击者描述,那是一辆白色面包车,车上至少两人,但失望的是,目击者没有看清那辆面包车的车牌号码。 时间到了下午五点,警方再次接到报案,一名姓彭的男子称,他的儿子可能遭到了绑架,在两个小时前他曾经接到了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 彭某:他说彭生,你的孩子在我手上,我是求财的,请你不要报警,请你准备一点钱。就这样,他就挂了。 彭某在当地经营着一家高档的服装店,生意做得很好,平日里,他喜欢开着宝马轿车穿行于城区,颇为引人注目。彭某的儿子今年14岁,就读于当地一所小学。这条僻静的马路是他每天上学的必经之路,目击者在此看到的,应该就是彭某的儿子突遭绑架的一幕。 两名警察秘密进入彭某的家中。7月13日,即案发后的第三天,绑匪再次打来了电话。但这个电话引起了警方的不安。 彭某:他说彭老板,你是不是报了警?我说没有,人头担保我肯定不会报警的。他说是不是有公安在你家? 陈局长:他说你肯定报案了,你家里现在有两个警察,而且把这两个警察在什么单位工作的,哪个部门的,叫什么名字都说出来了。所以当时我们就感觉到非常突然。 绑匪为何会如此准确地掌握警方的行动?是办案人员无意中暴露了自己的行踪?还是警方内部潜伏着绑匪的内应?警方紧急展开了内部调查。 陈局长:在人质家中陪同人质父亲的民警被调出来,对这两位民警展开了询问。 据其中的一位民警回忆,在前一天,他的一个十分要好的邻居打电话约人他一起吃饭,被他回绝了,当时邻居问他在哪儿,他说自己正在彭某的家中办案。 警方的调查显示,这是最有可能招致泄密的一个情节。而打来电话的那个邻居,名叫李庚富。李庚富,36岁,广东韶关人,在惠阳居住多年,在熟悉他的人眼中,李庚富性格中存在着偏执的一面。 郑局长:为了达到一种目的,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比如他有一次跟一个朋友在打赌,说为了得到一包烟,用凳子砸自己的头,砸乱凳子的话,可以得到一包烟。他竟敢拿这个凳子砸自己的手砸了六十多下。 出于对李庚富的怀疑,警方将此人纳入了监控的范围,同时,将指挥部悄悄转移到了一个宾馆的房间内。 陈局长:把指挥部转移了,我们有一些调兵遣将,等等一些措施,能够让绑匪不易察觉。 警方的动向会再次被暴露么?失踪的人质又身在何处呢? 警方初步怀疑,李庚富可能与此案有关,但在没有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警方还不能贸然行动。 赖局长:如果一抓李庚富,根据我们对李庚富的了解,他不可能轻易地交代,很有可能是撕票或者是转移人质。 警方在监视中发现,7月13日的深夜,李庚富突然驾车离开了住所,驶上了高速公路。由于担心暴露,警方没有继续跟踪。 陈局长:后来我们从高速公路沿途的录像我们发现他回了一趟韶关。 韶关距离惠阳五百多公里,那里是李庚富的家乡,而就在李庚富前往韶关之后,人质的父亲彭某再次接到绑匪的电话。 彭某:他说彭生,你现在你筹到钱没有?我说你要多少?他说300万没有少,他说要港币。我说我想听一下我小孩的声音,他说我人头担保,你的小孩绝对安全。 彭某手机上的来电显示,绑匪的这个电话属于湖南,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湖南紧邻韶关,为何在李庚富去往韶关不久,绑匪的电话就在湖南出现?这难道是一种巧合么? 7月14日,仅仅在韶关停留了一天的李庚富,又驾车回到了惠阳,他表现出的这些异常活动让警方相信,李庚富存在着重大作案嫌疑。那个绑匪发自湖南的电话,很可能即是李庚富所为。 赖局长:他为什么突然半夜三更地跑到韶关去呢?怎么解释呢?最好的解释就是人质非常可能关押在韶关。 陈局长:另外,人质如果是关押在韶关的话,他跑到韶关打这个电话的推理就比较容易成立。 2005年7月15日 韶关文化县周田镇 李庚富的大部分亲戚朋友都居住在韶关的周田镇,警方暗中对这些人进行了逐一调查,发现李庚富的姐夫李火赵的行为显得有些反常。 陈局长:他住在仁化县周田镇一个边上的旧房子里,白天他基本不外出,偶尔外出到后面的小店采购回面包、矿泉水等一些食物。这样我们对这个房子就产生了很大的怀疑。 警方对这所房子的监视持续了一天,他们发现,出入这所房子的,还有另外一个年青男子,李火赵与这名男子从来没有一起出门,更为可疑的是,每当他们中的一个离开时,都会将大门反锁。 人质是否就关在这所房子里呢?7月16日上午,趁李火赵再次出门之后,警方派人悄悄潜入了房门。 陈局长:当天的解救过程。 这名少年正是失踪了五天的彭某的儿子。 负责关押人质的两名绑匪被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李火赵,犯罪嫌疑人黄纯胜) 绑匪作案时使用的那辆白色面包车也同时被查获。 人质安全获救的消息很快传回了惠阳的指挥部。指挥部随即下令对此案的重要嫌疑人李庚富进行抓捕。 然而抓捕的命令刚刚发出,李庚富却突然驾车冲出了住所。 由于警方派出的其他车辆此时无法迅速赶到这一区域进行围堵,办案人员只好眼睁睁看着李庚富从眼前逃脱。 事后警方从李火赵等人的审讯中得知,在将人质转移到韶关后,李庚富每隔一小时,都会发手机短信与韶关的同伙进行联络,而当警方解救人质的时候,李庚富已无法收到同伙的回应,这也许引起了他的警觉,在警方抓捕之前,开始了逃亡。 李庚富究竟逃往何处?警方能将他擒获么? 2005年7月16日 下午 李庚富惠阳的住所 警方对李庚富的住址依法进行了搜查,他们找到了一本通讯簿,上面记录着李庚富交往人员的联系地址。它成为警方寻找李庚富的重要参考。 赖局长:他要逃,他肯定要通过一些关系的,特别是是他前期参加过特种训练的朋友,所以我们掌握的这些名单以后,我们进行了布控。 警方的这一策略被证明是正确的。7月29日晚,逃亡13天的李庚富出现在东莞的一个夜市上,和他在一起的正是他东莞的两个朋友。 警方紧急调集了30多名警察,准备实施抓捕,此次行动被称为“猎狐行动”。 凌晨2点30分,警方在监视中看到,李庚富与两名男子来到了一栋居民楼,随后李庚富一个人住进了位于六层的一套房间内。抓捕的时机到了。 凌晨三点,警方先将大楼包围,同时悄悄疏散了周围几个楼层的十几户居民。 凌晨五点,警方发起“猎狐行动”。 随着李庚富的落网,其余几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归案。 如何避免成为绑匪侵袭的目标 发生绑架又该如何应对 法治聚焦"绑架案的预防与应对" 从7月11日绑架案发生,到7月30日清晨,李庚富被生擒,惠阳警方用19天的坚持不懈,赢得了这场来之不易的胜利。 解说: 这一犯罪团伙一共6人,李庚富是其中的指挥者,其余几人则具体实施作案。对于金钱的贪婪驱使他们勾结到了一起,四处寻找敛财的对象,而彭某平日里过于露富的举止引起了李庚富等人的注意。彭某14岁的儿子因而成为绑架的对象。事实上,大多数绑架案针对的都是一些特定的目标。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授、国内公共危机干预权威)高峰:有钱的容易成为绑架的对象。明显和人家结仇而无法解开的人,容易成为绑架的对象,而有钱的人又居多,可以占到80%。告诉自己的家里人不要单独活动,接触生人莫名其妙地要求,未成年人的孩子,不能在路边,单独的地方玩耍,不能跟生人一块走。 专家提出,在绑架发生后,人质和家属都不要慌张,也不要激怒绑匪,在与绑匪进行接触时,要留意其长相、语音、行为举止、周围环境等方面的特点,以便给警方的追踪提供线索。 而警方对于绑架案件,则有着严密的处置方法。 高峰:我们在对待绑架案和劫持人质案件是一样的,是以人质的生命作为第一位,在保证人质生命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展开一切,包括谈判和我们的强制措施,人质一句话会放在首位。当然我们也顾及着绑架者和劫持者的生命,不到迫不得已,我们不采取果断的措施。 实际上,每起绑架案,对绑架者来说都是一场赌博,但最后的赢家并不属于他们,相反,恐慌和担忧成为他们心中最大的负担。惠阳的这起案件中,有的嫌疑人就因承受不了被通缉的压力最后向警方自首。 高峰:第一个绑架者会亡命天涯,既不敢在发案地活动,更不敢回他的故里家乡,亡命天涯。第二个每天过的提心吊胆的日子,第三个,我们有一套强大的侦缉系统,千万不要走这条路,此路不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主持人: 李庚富犯罪团伙曾经幻想通过绑架勒索,来实现一夜暴富的美梦,但这样的美梦注定会变成一场噩梦。这一案件还给我们家长们提个醒:尽量不要让孩子一个人走远路,以免孩子成为歹徒侵害的目标。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