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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捐肾浪子”陷入尴尬仍英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07:04 华商网-华商报

  ■张璐

  正当人们纷纷为成都马建华的浪子回头啧啧称赞时,此壮举却不料在“准”手术进行地福州遇到意外情形。据昨天《天府早报》报道:院方初步作出“马建华身体状况不适宜做手术”的判断———不能救一人死一人。轰轰烈烈的“捐肾换尊严”事件似乎陷入了尴尬。

  捐肾者马建华发现自己患上不治之症后幡然悔悟,“用器官换尊严,要成为儿子的骄傲,哪怕下不了手术台”,换言之,他能接受不能活着走下手术台的结果;如果手术后他能在清醒中听到儿子喊声“爸爸”———这种最理想的结果在马建华看来更像“赚的”———无论结果如何,马建华都会对自己的选择无悔。

  将理性的目光回归到事件本身:器官移植目前只分死亡捐献和活体移植两种方式。前者可以顾名思义;而根据我国现有的对“活体移植”的严格规定,进行“活体移植”必备的一点,便是捐献者一方身体状况良好,马建华身为严重疾病患者,他的身体条件并不具备捐肾的资格,也就是院方所说的“如果实行手术,存在生命安全隐患”。

  假如院方允许手术马上进行,一旦马建华在手术台上遭遇不测,关于他的死亡应该怎样定性?自杀?显然不是;安乐死?在我国,安乐死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医疗事故?更不能这样说……受捐者倪锡恒是一个深受病痛折磨期待“救命肾”的医生。媒体关于“马建华自杀救他命”的报道定会在有意无意间给这个病人施加精神压力,对其健康恢复怎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情与法的矛盾,再一次凸显。从理论上说,可以给马建华和倪锡恒均采取保守治疗,待马建华病故后将其肾脏无偿捐给倪。但一方面倪的病情属于换肾手术时间越提前越好,另一方面,如果现在进行活体移植手术,捐肾者和接受者都闯过“鬼门关”也是手术的另一种可能性,何乐而不为?

  事件三方各有道理,就这样处于胶着状态中。院方“不适合做手术”只是初期判断,我们期待事情的进一步发展,更期待事情结局圆满。其实无论怎样,这个名叫马建华的浪子,在2005年末以这种悲壮的方式赢得了世人的尊重,更让他的儿子心存感激,自豪地大声喊出“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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