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名“出嫁女”生活陷入困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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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16:22 民主与法制时报 | |||||||||
5月11日8时,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聚集着二十多位来自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沙梁村的妇女。在窃窃私语的嘈杂声中,一双双眼睛显得紧张、焦急而又充满期待。一个小时后,沙梁村28名出嫁女土地权纠纷案将在这里首次开庭审理。 沙梁村是呼和浩特市的城中村,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及城中村改造,这里的土地非常值钱,村民待遇自然很高。徐冬梅、聂翠莲等28位妇女在沙梁村出生,结婚
1999年12月和2000年11月,村委会作出决定:本村出生的姑娘在二轮土地承包中不分给土地;2002年,村集体为村民建起了住宅楼和临街商用楼,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凡本村出生的姑娘,无论婚后是否在村里成家居住,与其外来的丈夫均没有分配资格。于是,这28人先后被剥夺了二轮土地承包权、“两楼”分配权以及依法应得的其他经济利益。之后,她们不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2002年6月7日,在有关部门的过问下,出嫁女与村委会签订了《沙梁村委会与出嫁女承包二轮土地及相关事宜的协议》,协议约定,仍不给出嫁女住宅楼和商用楼,但28人每人可以取得1.7亩土地的承包权。可时隔两年,这些土地又被村委会收回,用于建设住宅楼和商用楼。 于是,2005年11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沙梁村的28位出嫁女,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然而5月11日的庭审进行得并不顺利。用28名出嫁女的代理律师徐维华的话来说就是“一波三折”。徐维华是北京大学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副主任,代理此案是无偿法律援助。 相关专题:民主与法制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