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延边审理一起10人私分国有资产162万余元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8:24 云南日报

  新华社长春10月10日电(周和)日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一起趁国企改制之机侵吞国有资产案在图们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图们市蔬菜公司经理毕乃峰及9名公司职工被指控集体私分国有资产。

  据检察院指控,2000年6月15日,原图们市蔬菜公司正在改制阶段,与图们市恒昊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协议”。

  根据协议规定,蔬菜公司出让的这块由图们市政府口头答应由蔬菜公司使用的土地,由恒昊公司改造建设成门市房。建成后,门市房产权一半产权归蔬菜公司所有。同年7月3日,恒昊公司向图们市国土管理部门交纳了土地租让金,依法取得了蔬菜市场土地的使用权。同年8月4日,图们市蔬菜公司完成改制,原班人马成立图们市恒达蔬菜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年末,毕乃峰等10人在明知属于国有资产的19套门市房和未入固定资产账也未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经过集体研究共同私分。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私分的门市房价值162万余元。

  检方认为,毕乃峰等10名被告应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依照法律程序择日宣判。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