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狗咬人 罚款一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2:13 新京报 | |||||||||
负责人被刑拘,无证大型犬被没收 本报讯(记者 赵艳玲)昨日,丰台区万泉寺公园负责人李某被丰台警方刑拘,事因公园私自饲养的大型犬咬伤一名女孩,而公园所属的万泉寺投资公司也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
7日下午,一女孩在丰台区万泉寺公园被一大型狗咬伤颈部、头部、屁股等,后送往宣武医院进行救治(本报8日曾报道)。女孩由于伤势严重被送到重症监护室,目前仍在观察当中,但病情已经稳定。 公园一工作人员称,由于项目停建,公园一直处于封闭状态并未对游人开放,四周围有围墙,平时由购买的大丹犬看护公园,而此狗咬人前一直被拴养,因此对生人十分敏感,女孩是被狗挣脱链子后咬伤的,并当场休克。 丰台警方称,该犬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依据相关规定,已对公园的负责人李某进行了刑拘,公园所饲养的大丹犬也被予以没收,送交给了北京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而万泉寺公园所属的万泉寺投资公司也因管理不善,被处以1万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