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被撞身亡,其家属获赔25万元得到死者亲属谅解肇事司机被判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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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2:20 大连晚报 | |||||||||
环卫工人被撞身亡,其家属获赔25万元 得到死者亲属谅解肇事司机被判缓刑 ■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出租车司机于某驾驶出租车撞死了一位正在从事清扫作业的工人,造成恶劣影响。于某与单位对死者亲属进行了赔偿,得到死者亲属谅解。2006年9月下旬,西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对于某判处缓刑。 于某是普兰店人,是出租车夜班替班司机。2005年12月19日凌晨4时许,于某驾驶着捷达牌出租车,沿着疏港路上菜市桥的引桥由西向东行驶,当时,环卫工人杜某在道边进行清扫作业,于某车速较快,发现环卫工人时已避让不及,一下将环卫工人杜某撞倒,杜某的颅脑受到严重损伤,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赶到现场进行勘查,认定于某驾驶时由于眺望不够,没有确保行车安全,负事故全部责任。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 此案进入诉讼阶段后,于某所在的出租车公司、车主、于某与杜某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25万元,被害人家属对于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法院从轻对于某判处。法院认定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由于于某及单位、车主对死者亲属给予了赔偿,被害人家属表示满意并谅解,并且于某自愿认罪,可适用缓刑。2006年9月下旬,法院一审判处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