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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三环居委会否认曾出扰民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2:31 新京报

  经其协调,4名被撵大学生中两人留下继续居住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昨天,本报报道世纪鸿远房屋中介公司持“北三环居委会开具的扰民证明”,将4名租房的大学生撵出家门。昨天,记者再次与北三环居委会联系时,对方否认曾出具过类似证明。

  居委会称不能出扰民证明

  此前,北三环居委会一工作人员曾称,4名大学生确实存在扰民现象,他们是在接到居民反映后,才出具的扰民证明。但他们拒绝透露是否是应中介公司要求出具。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致电北三环居委会,询问能否开具“扰民证明”时,该居委会一位工作人员称,对于其他居民存在的扰民行为,居委会不能出具证明,只能进行协商调解。该人称,居委会从未出具过类似证明。当记者表露身份后,该工作人员又说“你找中介吧”,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警方并未对其扰民做认定

  据4名大学生的租赁合同规定,中介必须在持有居委会和派出所两个单位的扰民证明的前提下,才有权收回小小等人租住的房屋。但据记者了解,辖区派出所并未接到关于4名大学生扰民的投诉,也未对其是否扰民做出认定。

  北京澍铧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腾表示,是否扰民只能由派出所认定。在小小和中介签订的合同当中,出现第三人的情况,属于合同中可以撤销的条款。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该条款的约定是无效的。

  合同范本没有“扰民”条款

  在建委公示的租赁合同范本中,并无“扰民”条款规定。此外,记者查阅北京几家知名中介公司,也未对“扰民”进行规定。为何世纪鸿远中介公司要在合同中强调“扰民”,并在租房者交完房租后,顺利拿到证明将租客撵走?昨日,该公司电话依旧处于不能接通状态。

  昨天下午,小小等人表示,自己和同学搬出后,居委会曾到他们租住的房屋内找他们调解。经调解,其中两名考研男孩没有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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