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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涨价费用到底该咋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2:40 大连晚报

  从9月15日起我市生活用电上涨;最近,部分居民在交纳电费时发现,涨价前的电费也是按新价格收取的

  用电涨价费用到底该咋收?

  ■本报记者赵卓

  本报讯近日,市民老李准备交纳八九月份的电费时发现,两月电费均按涨价后的电费0.5元收取。对此,老李提出质疑,电费是今年9月15日才涨价的,为何他家8月电费也要按涨价后的电费交纳呢?

  老李告诉记者,他家住在马栏子富民小区,今年9月20日,抄表员抄了八九两月的电表,共使用了204度电。“当时我一看交费单发现,我需交纳的电费是102元钱。”老李说,这样算起来,即是每度电为0.5元收取的。老李说,他看到报纸报道,今年9月中旬,电费涨到每度0.5元,但为何他家8月的电费就要按新电费来交纳呢?

  对于市民提出的疑问,昨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大连市电业局客户服务热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今年9月15日起,普通居民家的电费从每度0.4563元涨到0.5元。这段时间电费交纳方法具体规定为:9月15日之前使用的电量按每度0.4563元交纳电费;9月15日至10月15日抄的电量,电费一半按老电价收取,一半按新电价收取;10月15日之后使用的电量,电费则按每度0.5元收取。

  对于市民反映的8月电费也按新电价收取的事情,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近段时间,他们也接到了部分市民的反映,他们立刻将此事上报。经过调查发现,是系统操作时发生了失误,也只是一部分市民在交纳电费时出现了此种问题。但电费交纳时在电脑中已经形成,更改不了,所以无法将电费退还。市民下次交纳电费时,他们会将市民多交纳的电费直接扣除。

  这位工作人员说,如果市民再发现问题,可以拨打电业局的热线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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