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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托付朋友看管12年后才知被过户法院判决房归原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2:40 大连晚报

  老宅托付朋友看管12年后才知被过户

  法院判决房归原主

  ■通讯员丽丽王前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王先生从父辈继承到一套四间的老房。1994年,王先生将这套房子委托朋友刘女士保管。可直到今年初,王先生才发现自己位于开发区的这套房子已被变名到刘女士名下,王先生将刘女士告到法院要求房归原主。

  1950年,王先生的祖父通过土地改革得到了现开发区郊区的面积为64平方米的四间平房。1985年,王先生通过继承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王先生早已搬到大连市内居住,四间房屋无人居住。为了维护房屋,王先生将这四间房委托住在开发区郊区的刘女士管理。王先生将房屋的产权证也交给了刘女士,表示如有人租房,可出示产权证给租房人看。

  今年初,王先生急着用钱,想将老宅卖掉变现,但刘女士却说王先生的老宅是自己的。王先生到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一查,原来这四间房子已变更到刘女士的名下。王先生一纸诉状将刘女士告到开发区法院,要求其返还房屋。

  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被告刘女士辩解说,原告将涉案的房屋送给自己了。对此,原告王先生否认。法院认为,被告刘女士没有经过王先生允许,擅自将案件涉及的房屋的产权变更到自己名下,侵犯了王先生的财产权。日前,法院一审判决,位于开发区郊区的面积为64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归原告王先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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