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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园玩耍被同学撞断门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3:46 深圳商报

  学生校园玩耍被同学撞断门牙

  学校称学生是提前入校校方无责任,法院判撞人学生家长和学校赔偿

  【本报讯】学生提前到校发生意外,责任该由谁负?记者昨天从南山法院获悉,南山法院判决一起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纠纷案,判决伤害池某某的学生家长和学校分别
对池某某进行相应赔偿。

  据了解,原告池某某与被告汪某某都是被告深圳市蛇口育才三小的学生,去年3月17日7时30分左右,汪某某在与他人嬉戏追逐时,与从升旗台下跳下的池某某撞倒在一起,造成池某某左桡骨骨折、头皮血肿、1颗门牙缺损、1颗门牙切断隐裂。于是,池某某将汪某某和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告上法庭。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在法庭上辩称,池某某与汪某某属提前到校发生意外,学校不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学生虽系提前到校,但此时学校已对学生开放,并允许学生进校,在此情况下学校即应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本案中被告育才集团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尽到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职责,学校亦未对提早到校的学生的活动作出合理安排,且未在活动范围较广、容易发生危险和事故的操场安排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和保护学生,因此学校因未尽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而对学生的受伤负有一定的过错,并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原告池某某、被告汪某某、被告育才教育集团对池某某受伤均存在一定的过错,遂依法确定原告池某某、被告汪某某、被告育才教育集团按各自1/3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原被告均系未成年人,其父母为其法定监护人,其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应由其父母承担。法院最后判令被告汪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汪某、钟某某和被告深圳市蛇口育才教育集团分别赔偿池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11054.67和8054.67元。目前本案被告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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