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千万 今年成都最大商业泄秘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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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4:04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张海波 记者 邓柯)近日,双流检察院对因泄露商业秘密而造成1100余万损失的3名犯罪嫌疑人,向双流法院提起了公诉。据昨日从双流法院得到的消息称,由于此案造成的损失后果严重,法院在立案后已组成了合议庭,并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审理。据悉,这是成都市今年发生的最大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
据悉,2001年初,成都某公司花费巨资聘请专人开发一种新型的变频调速器应用软件程序,公司还同时指派了胡某与邓某两位技术人员参与协助开发。程序开发出来以后,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专门与胡某及邓某签订了《保密合同》。 然而在2004年上半年,一位姓罗的男子找到该公司两位技术人员中的胡某,并以“给股份”为诱饵,合谋参照该公司的变频技术生产类似的变频器。当胡某表示同意后,另一位技术人员邓某在该男子游说下也答应加入。随后,胡某与邓某秘密向这名男子提供了公司变频器的电气原理图、控制板图及变频器软件中的核心程序,并协助其开发出了类似的变频器。 2005年4月,这种变频器开始在市面上进行销售,生意非常红火。而与此同时,被害公司的变频器销售量却开始锐减。公诉机关认为,胡某与邓某违反了《保密合同》上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等条款的约定,私自向第三方提供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而第三方罗某在知晓该变频技术属于他人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仍然应用于生产。三人的行为造成了被害单位,即成都某变频器制造有限公司、成都某电子研究所蒙受了1100余万元的巨额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 据法院介绍,本案是双流县人民法院历年来受理的第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也是成都市今年发生的最大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由于其作案手段隐蔽,社会影响较大,造成的损失后果特别严重,双流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已组成了合议庭,并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