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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斤毒蛇险成“盘中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4:3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0月10日讯(记者 宋亮亮 实习生 马智博)200多斤毒蛇差点成了人们的“盘中餐”,海口工商部门今天闻讯出击,将这些毒蛇及时“解救”。

  今日下午1点多钟,海口市工商局东门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琼洲大道附近一居民家里有人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接到举报以后,东门工商所吴所长亲自带领8名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所反映的地点迅速赶到现场,将涉嫌被非法收购的毒蛇共约200多斤全部查获。

  今天下午1点50分,记者来到了位于琼洲大道183号的一居民家里,该收购点是户主林某向外出租的两间民房。房间里面堆满了蛇,它们都活着,有眼镜蛇、花蛇、水蛇、金环蛇等多个品种,被装在8个塑料箱子和3个透明的袋子里。据现场的执法人员介绍,这些蛇基本上都是毒蛇,而且毒性都比较大,从表面来看,这些毒蛇可能是野生,但是还需要进一步认定。

  记者在现场调查了解到,该收购点的老板姓梁,9月15日左右,梁某来到了林某的家里,以每月300元的价格,租了院子里的两间房,从事蛇类的收购业务。至于这些蛇的来源和销出的范围,梁某没有向记者透露,只是简单地说:“往酒店里送。”而林某则称,他只是负责把房屋出租给梁某,对梁某收购毒蛇的事情根本不知情。

  据东门工商所吴所长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7条明确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同时第43条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梁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了以上法律的规定。当天下午3点,东门工商所将查获的蛇全部暂扣。吴所长表示,他们将和海口市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以及公安部门取得联系,然后根据调查的详细情况,追究梁某的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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