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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工因工致残获赔6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7:17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曹雷 通讯员 杨云赵艳)近日,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原告章丘农民工李某与被告章丘某煤矿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获赔67万元。

  据介绍,2004年11月11日,章丘某煤矿二号井职工李某所在班组打下山绳道,李某负责联接起爆线。可没想到,在李某联完炮向外走还没走到安全地带时,外面就联电放炮,致使李某被炸伤,最终被诊断为双目失明、枕骨凹陷粉碎性骨折。后经有关部门鉴定,李某
之伤为伤残一级工伤。由于多次索要赔偿金未果,无奈之下,李某将章丘某煤矿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章丘某煤矿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共计74万余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获67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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