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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以理服人 嫌疑犯主动投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8:0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0月10日讯 (记者文刚通讯员钟振纪刘德喜)检察官以理服人,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家属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打消了其顾虑。今天上午,潜逃6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钟某到万宁市公安局投案。

  今年1月,海南检察分院主诉检察官刘远光在办理一宗故意伤害(致死)案时发现,被害人是与其朋友钟某一起在买东西时与人发生矛盾,后被刺身亡。钟某是本案的重要目击
证人,但案卷中却没有钟某的证言,只有钟父转述的 “证言”,证据来源有瑕疵。案卷只注明钟某是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却没有附相关材料。

  虽然不采信钟某的证言也可以起诉,但有了他的证言会使证据更扎实。刘远光先让公安机关补充了钟某的相关涉案材料并认真进行了审查,又找到该案的承办人深入了解情况。原来,钟某于2000年涉嫌参与了一起共同故意伤害案(轻伤),该案已判决,多数犯罪嫌疑人都已被定罪判刑。根据现有证据,钟某涉嫌犯罪,但其在从犯中也是情节较轻的。吃透了案情后,刘远光决心做通钟某亲属的思想工作,动员其投案。

  9月21日,刘远光与当地公安民警一起来到钟家,向钟某的父母说明了来意。但钟家却有强烈的抵触情绪,尤其是钟母情绪激动,极力为钟某辩解,根本不相信办案人员。面对钟家的不理解,刘远光耐心地摆事实,讲法律,讲情理。他说,钟某在故意伤害案中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钟某现在还很年轻,且系初犯,今后人生之路还光明;越早投案,越有利于改正错误。钟某还应该就今年1月其朋友被刺死一案如实提供证言,这样才能查明案件真相,既对得起死者,又给其家属以安慰。

  刘远光的一席话深深地打动了钟的父母,他们觉得检察官的话合法、合情、合理,便劝说儿子投案。今天上午,钟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结束了6年的逃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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