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了一拳盗窃变成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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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8:05 台海网 | |||||||||
台海网10月11日讯 (记者 张清 通讯员 文弈 无言) 家住重庆市的无业游民曾某,半夜在本市实施偷盗,结果在偷一条裤子的时候被失主发现,为了逃脱,曾某把前来追赶的失主鼻梁打断,一起盗窃案就这样变成了抢劫案。近日,曾某因犯抢劫罪被集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曾某来自重庆某县,来厦门后一直无所事事,到处游荡。2005年9月28日凌晨3时许
集美法院认为,曾某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另外法官表示,被偷的裤子只值十几块钱,如果曾某不拒捕,那他只犯盗窃罪而已,但曾某为拒捕使用暴力,结果盗窃变成了抢劫。据此,法院依法以抢劫罪作出如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