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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里混有尼龙条 执法开出千元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9:5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肖海波)9日晚,碑林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向马厂子附近一家餐馆开出千元罚单。而处罚的起因是:有顾客用餐时从嘴里扯出一段尼龙条。

  顾客张先生称,当晚7时许他在这家餐馆吃一道菜时,突然觉得喉咙不适,咳了一阵后从嘴里扯出一段尼龙条。记者现场看到,那段尼龙条约20厘米长,非常细。

  餐馆负责人表示,餐馆愿意就此赔偿顾客的损失,如果顾客出现身体不适,餐馆决不推卸责任。至于顾客用餐费用予以免单。

  碑林区卫生监督所两名执法人员闻讯赶到现场,对该餐馆的卫生条件和经营证照进行检查。在听取双方的介绍后,开出了一张千元罚单。据执法人员介绍,根据《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商家所售食品中混有异物,当处以千元以内的处罚。如果顾客已经吃下异物导致身体不适,可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从本市多家卫生执法单位获悉,顾客用餐时吃出异物而投诉商家的情况已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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