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箱员捏黄雀两年捞了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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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0:3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陆鸣通讯员晓龙报道昨天上午,51岁的九龙公交公司收银员冯某,在滨湖法院被判犯有职务侵占罪。法院审理认定,他在2年1个月的时间里,利用更换无人售票公交车钱箱之便,窃得乘客投币9万多元。 去年秋天,公交公司收银中心新领导上任后,在工作中发现各条线路每辆营运车辆营业款差异较大。经分析,存在内贼的可能性较大。今年4月11日晚10时许,公司安保部门在
当场从其身着的多袋马甲中查出以硬币为主的钱款912.5元。 该公司遂向警方报案。后警方依法对其居所进行搜查,仅1元硬币和纸钞就有31250元牞还发现了改制的专用于作案的“大口袋”西装短裤。冯某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营业款的事实。 法院根据冯某的认罪态度以及退出全部赃款的表现等情况,作出了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判决。公交公司是市民瞩目的带有公益性质的企业,冯某自24岁就开始在这里工作。据他交代,该公司收箱员中,利用投币箱的设计缺陷行窃的远不止他一人。 他每月薪水近2000元,但日常开销竟全是用盗窃所得。他自己估计,每月得手六七次,非法收入就有5000元左右。为此,滨湖法院将向九龙公交出具司法建议,要求该公司对收银箱硬件进行改造,对有关人员的思想品性、职业道德进行教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