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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无资质学校代办留学 遭拒签6万元钱打水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1:21 今晚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霞飞)一女生委托本市武清区一所进修学院办理出国留学事宜,并交纳数万元费用后,最终却因被拒签未能成行。为讨回公道,该女生将学院方推上被告席,要求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经两审审理,法院认定被告无合法资质,应返还原告所交费用,对于原告的损失,因其未对被告资质认证审查,故也应负50%责任。

  去年8月5日,19岁的雯雯(化名)委托本市武清区一所进修学院办理赴英国留学事
宜。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雯雯向该学院缴纳办理出国的相关费用6万元,学院方为雯雯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若雯雯被拒签将会为其办理旅游签证。后因雯雯在办理签证时被拒签,未能成行,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学院方退还6万元费用,并要求赔偿损失3940元。

  经开庭审理及核实证据,法院认为,被告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与原告签订为其办理出国的留学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对其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应返还原告缴纳的费用6万元。原告在对被告合法资质未认证审查的情况下,与被告草率签订合同,故对发生的损失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由双方各承担损失的50%为宜。据此,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人民币6万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70元。判决作出后,被告学院不服,提起上诉。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妥,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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