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无资质学校代办留学 遭拒签6万元钱打水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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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11:21 今晚报 | |||||||||
本报讯 (见习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霞飞)一女生委托本市武清区一所进修学院办理出国留学事宜,并交纳数万元费用后,最终却因被拒签未能成行。为讨回公道,该女生将学院方推上被告席,要求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经两审审理,法院认定被告无合法资质,应返还原告所交费用,对于原告的损失,因其未对被告资质认证审查,故也应负50%责任。 去年8月5日,19岁的雯雯(化名)委托本市武清区一所进修学院办理赴英国留学事
经开庭审理及核实证据,法院认为,被告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与原告签订为其办理出国的留学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对其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应返还原告缴纳的费用6万元。原告在对被告合法资质未认证审查的情况下,与被告草率签订合同,故对发生的损失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由双方各承担损失的50%为宜。据此,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人民币6万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70元。判决作出后,被告学院不服,提起上诉。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妥,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