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猫事件与教授惨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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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1日00:05 红网 | |||||||||
一位时髦女郎“虐猫”事件发生以后,引起媒体的普遍关注,一时间,又是口诛笔伐,又是开展调查,好不热闹,国人爱护动物的人性化情绪可谓达到了沸点。对小小的猫儿尙且如此怜悯,对人生命价值的敬畏那就更不用说了。但现实告诉我们,这并非是国人普遍的人性。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一名退休老教授,在老伴生日当天准备购物庆贺,哪想到
据超市的录像显示,老人倒地后,几个防损员还在叫喊:“你还装,看你能装多久,给你家打电话……”随后,几人若无其事地抽起烟、喝起水,全然不顾倒在地上的老人的死活。就在老人躺倒在地上快一个小时的时候,有人才把老人扶到椅子上,直到1小时后120急救车赶来。老人的遭遇,难道就是上帝的待遇?退一步讲,即使老教授拿的一板电池确实没有付钱,也得好好理论,让事实说话,使之心服口服,怎么能粗暴相向,冷漠以对? 俗话说:“和气生财”。既然商家把顾客奉若上帝,理所当然地应该诚信待人,务谨仁爱。在这里,我不想探究超市装上探头的利弊,但它对顾客透露出的是极不信任的眼光。芸芸众生中不排除有少数手脚不干净者,如果把顾客都当作“小偷”来监视,那岂非亵渎了众人的名誉权?当然,家有家法,店有店规,但必须以尊重和维护人的尊严为前提。否则,弄得不好,不仅会影响人际关系,影响经营,还会触犯法律,引发官司。如此“以人为戒”的购物环境,能让“大家润”吗?这样的沉痛教训,难道见得还少吗? 倘说“虐猫”事件凸显出的是一种变态的残忍,那么,老人被“执法”之死则反映出职业道德的缺失。两者虽然表现形式不同,却都暴露出国民劣根性的病症:自私、冷漠。哎,虐杀动物究可哀,教授惨死更可悲!仅仅停留在揭露和道德批判的层面是远远不够的,还须用经济的、行政的,乃至法律的手段,并通过建立健全有关法律规章来杜绝此类丑事的发生。这不仅是文明道德建设的要求,更是时代进步的必须。 稿源:红网 作者:沈仰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