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散“协议”的柔性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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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14:56 中国网 | ||||||||
五、松散“协议”的柔性控制 国际上对常规武器及其两用品转让的控制,有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在1990年承诺的指导原则、“常规武器登记公约”,但最主要的是“瓦森纳协议”,也是欧盟管制常规
该“协议”本质上是一个控制常规武器及两用品的多边控制国家集团,1996年成立,是“巴统”的继承者,现有成员国33个。瓦森纳成员国必需遵守《核不扩散条约》、《生物武器条约》、《化武公约》和《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以及《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公约》。成员国定期在维也纳开会,依协商一致的原则作出决定。 与“巴统”一样,协议包含2份控制清单,一类是两用商品和技术清单,涵盖先进材料、材料处理、电子、计算机、电信、信息安全、传感与激光、导航与航空电子仪器、船舶与海事设备、推进系统等9大类;另一份是军品清单,涵盖各类武器弹药、作战平台及其相关部件、设备、材料和技术,共22类。但是,“瓦森纳协议”的执行要比“巴统”宽松。根据协议,参加国相互通报同意转让或拒绝转让的情况,至于如何贯彻上述清单,同意出售什么或拒绝什么,仍由各国根据自己的法律和政策自主决定。因此“瓦森纳协议”在本质上是控制制度而不是禁止制度,是一套参照性制度而不是强制性制度,是一套程序性制度、透明制度和协商制度,而不是一套阻禁和惩罚制度。它试图通过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成员国的行为实施“柔性”约束。正因为如此,俄罗斯虽然是“瓦森纳协议”的成员国,但其对华军事和技术出口方面并未受到“瓦森纳协议”的影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相关专题:欧盟拟解除对华军售禁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