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国民大会复会 以和平、现代和发达为发展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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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0日17:45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仰光10月10日电 (记者 张云飞) 确定制宪原则的缅甸国民大会在休会6个多月后于本月10日在仰光市远郊鸟那彬村复会。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第一秘书长、国民大会召集委员会主席登盛中将在开幕式上强调,缅甸军政府正在按照七点路线图计划,努力进行民主改革,以建立一个和平、现代和发达的国家。 登盛说,军政府一直注重努力产生一部能够确保缅甸联邦稳定、发展和永固的新宪
他说,国民大会本阶段会议将通过各级议会之间关系、公民权利和义务、军队作用的立法细则,还将讨论新宪法的剩余章节。 来自政党、1990年大选当选代表以及各界人士等1000多人出席了当天的开幕式,但主要反对党全国民主联盟(民盟)继续抵制国民大会。 缅甸军政府于1988年上台执政,并于1990年举行全国大选,民盟获得大多数议席。军政府主导的制宪国民大会1993年1月开始举行。一直指责军政府不交权的民盟于1995年底退出国民大会。国民大会从1996年3月开始长期休会。 缅甸军政府2003年8月宣布旨在实现民族和解、推进民主进程的七点民主政治路线图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恢复制宪国民大会、全民公决新宪法草案、依法举行大选和组成新政府等。制宪国民大会于2004年5月17日正式复会,但民盟一直进行抵制。 到目前为止,缅甸制宪国民大会已经通过确定了104条制宪基本原则以及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等方面的制宪细则。国民大会上次会议于今年2月17日开始,4月1日休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