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能力原则不容改变和歪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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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2:2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联合国10月9日电记者何洪泽、邹德浩报道: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今天在联大第五委员会发言,阐述了中国政府在联合国会费分摊问题上的立场。他强调,支付能力原则是会费分摊办法的基石,不容改变和歪曲。 刘振民说,今年,五委将讨论通过2007—2009年联合国3年期会费分摊比额表。关于会费比额编制方法问题,中国政府有如下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支付能力原则是联合国成立以来所确定的制定会费分摊办法的基石,不容改变和歪曲。我们反对任何违背支付能力原则的建议,反对个别国家提出“支付责任”的概念和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会费比额设定下限的要求。 二、按照国民收入并对低人均收入给予适当的宽减,是衡量和体现各国支付能力的最好的基本办法,有必要继续实行。 三、中国赞同按照现行的2004至2006年比额表的编制方法,编制2007至2009年分摊比额表。 刘振民表示,作为联合国大家庭中的一员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政府十分清楚自己对联合国、对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责任,中国政府愿意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基于支付能力原则,为联合国做出更大的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