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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接种疫苗携带外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4:25 深圳特区报

  我外交部提醒赴越南胡志明市中国公民

  事先接种疫苗携带外汇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外交部10日发布消息,提醒前往越南胡志明市的中国公民要事先接种疫苗,准备好消炎解暑、预防蚊虫叮咬和止泻的药品,同时要携带外汇,因
为人民币在当地不能流通。

  此外,外交部还提醒前往当地的中国公民办妥签证,并注意入、出境申报。根据越南海关规定,入、出境时如携带现金7000美元(15兆越南盾或其他等值货币)、300克以上黄金等必须申报,否则超出部分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越南驻华使馆及驻广州、南宁、昆明、香港总领事馆均可签发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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