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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对媒体实施监督 防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1日09:58 汉网

  据新华社电法国视听委员会广告监督处负责人亚历山德拉·米耶勒女士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国政府多年来采取了多项措施对各媒体、特别是影视媒体实施监督,以避免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

  米耶勒指出,法国政府1992年颁布的第92—280号政令规定,播发虚假广告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其主要表现形式是通过音频或视频方式对某种商品的功效、服务、品牌、生产商
等要素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法国视听委员会在认定某媒体播发虚假广告的事实后,可根据情况采取以下三种措施:向该媒介发出警告,使其今后不再播发虚假广告;通过法律手段强行终止某则虚假广告的播出;如果情节严重,对传播媒体实施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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