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有什么资格要求中国遵守海洋法

2014年11月27日18:05  新闻专栏  作者:罗援  

  在香山论坛上,菲律宾副总参谋长罗萨里奥少将提出两条建议,一是希望各方遵守《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不要打破南海现状;二是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南海争端,希望各方遵守海洋法。言外之意,是对我国最近一段时间在南沙一些岛礁上修建基础设施表达不满。

  我当场予以驳斥,菲律宾说是依法行事,但菲律宾本身早就违反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和传统海洋法。首先说,《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这个宣言虽然没有硬性法律效力,但当时有关各方,包括菲律宾达成共识,维持南海现状。然而菲律宾在2011年提出了一个登岛计划,在中业岛上移民,修建军事设施和民用设施,明显违反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再说遵守海洋法,海洋法中有一条关键日期原则,谁先命名就以谁命名的为准,国际社会长期管南海称之为南中国海,菲律宾只是在2011年才将南海命名为西菲律宾海,这又明显违反了传统海洋法。菲律宾知法犯法,还有什么资格要求中国遵守海洋法?另外,我又追问他,在香山论坛上,中国国防部长常万全提出了一个共同管控争议的建议,我问罗萨里奥是否赞同,是否能停止登岛计划,与中国相向而行,共同管控争议?罗萨里奥哭了半天穷,说菲律宾是第三世界国家,没有能力与中国抗衡,但对我的提问就是不做出正面回应。罗萨里奥还称南中国海是菲律宾的后院,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更是给予严厉批驳,菲律宾建国的三个国际条约和菲律宾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宪法都规定,菲律宾的西部边界在东经118度以东,根本不包括现在的南中国海,何来什么菲律宾的后院?在中国传统海疆线内“跑马圈地”,以为中国软弱可欺,是小国的霸权心态,打错了算盘,中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领土我们一寸都不会丢失。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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