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三十年如何在书斋与社会间互动

2016年03月14日09:24  新闻专栏  作者:经济观察报观察家  
我这三十年如何在书斋与社会间互动 我这三十年如何在书斋与社会间互动

  文/雷颐

  一

  1982年我从吉林大学本科毕业,顺利考入本校历史系中国近代史专业读研究生,师从李时岳先生。

  在研究生三年级时写了论文《从冯桂芬到郑观应:洋务思想家试析》。以往观点认为,“洋务派”是“反动的”,而从冯桂芬到郑观应等一干人则是“早期改良主义者”,因此具有“进步性”。这篇文章从思想史的角度,分析了他们的历史观、变通观,尤其指出他们是从“通上下”而不是从限制君主权力的角度来理解西方的宪政、三权分立,论证了他们与“洋务派”并无本质区别,而是“洋务运动”的思想家。换言之,洋务派就是“改良主义者”,因此是有进步性的。这篇文章在核心刊物、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办的《近代史研究》1984年第6期发表。现在硕士研究生在此刊物上发文章者都不多,当时更加不易。所以,这篇文章对我稍后找工作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到近代史所联系,所里马上同意。

  研究生毕业后,真正开始近代史研究。“洋务运动”曾长期被视为“性质反动”,但从中国近代史的角度来看,引起现代化大机器生产无疑有重要意义。对“洋务运动”的不同看法,实际是由历史研究两种不同“范式”(paradigm)决定的。一种是“革命史观”,强调农民战争的作用;一种是“现代化史观”,强调生产力、资产阶级的作用。但每当“不是运动的运动”,后一种史观总要被严批为“不正确”。我曾经撰文分析这两种范式产生的背景与意义,结果直到2000年,还被某些不同观点的人揪住不放,认为违背“原则”。

  近二十年来,“激进主义”的危害引起学界反思,而“辛亥革命”几乎成为“激进”的代名词。颇有人对清政府的“新政”和“立宪”被辛亥革命“打断”而深感遗憾。不经革命的大动荡大破坏而收革命之实效,当然是值得追求的理想状态,作为一种良好的愿望,更是无可指责。

  但是,历史学的训练和对近代史的研究使我对此“主观历史”不表赞同,认为此论混淆了历史事件的“起源”与“意义”,以价值评判取代历史事件的“发生学”分析。对这段历史的实证研究使我认识到,在晚清的时代大变局中,每当还有一线希望还能控制一定局面的时候,清廷总是拒不变化;只到时机已逝、丧失了操控能力的时候,它才匆匆忙忙地被动“变革”。改革愈迟,所付出的“利息”也将愈大。然而清廷对此似乎毫无认识,它总是在下一个阶段才做原本是上一个阶段应做的事情,而且拒不“付息”,不愿再多做一点让步和妥协,完全丧失了变革的主动权,完全是被“形势”推着走,改革的空间终于丧失殆尽。“改革”是当事各方都以理性的态度妥协的结果,只要有一方坚持不妥协,就无法“改革”,社会矛盾必然以“革命”一类的暴力方式解决。一场巨大的社会革命,并不是革命者的主观“激进”造成的。在社会矛盾中,统治者往往居于“主导”地位,革命往往是由上层的种种“极端”触发、造成的。而且,在辛亥革命中,决定革命成功的其实主要不是“革命派”,而是以士绅为主体的“立宪派”。再对士绅阶层作细致分析,不难发现是清政府的政策,使原本温和的士绅日渐激烈,最终与革命派合流。

  中国现代思想史和知识分子个案研究,是我的又一研究领域。对中西文化论战、“科学与玄学论战”和30年代初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内部“民主与专制”论战,对胡适、蔡元培、傅斯年、丁文江、张溪若、张申府、张君劢、闻一多、陈翰笙等的研究,探讨了“理性”、“自由主义”在大变动时代的矛盾与困境,及其带来的个人焦虑与无奈感;分析了他们在“学术”与“政治”间的困境,在“个人”与“国家”间的艰难抉择,在“传统”与“现代”间的矛盾与复杂性;探讨了“中国农村派”与“新民主主义”理论建构之间的关系。

  1995年,“后现代”、“后殖民”理论在国家学界影响大增,虽然在史学领域的影响此时还微乎其微,但是,由“文论家”从西方引进的这种“学术前沿”却少是谈“文学、文论”而大谈历史。其方法论,也是以价值判断取代历史事件“发生学”分析。针对此,我在《读书》1995年第4期发表了《背景与错位:也谈中国的“后殖民”与“后现代”》一文,是国内较早对“中国的后现代、后殖民”理论提出批评的文章。当然,是对“中国的”后现代、后殖民提出批评,而并未对整个“后现代、后殖民”理论做出批评。希望中国的“后学家”真正学得福柯等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而不是仅仅照搬其现成的结论和词句,而对中国传统也作一番“知识考古”、作一番“解构”;用以对中国语境中的“主流”、“中心”、“大一统”、“传统”作一番深刻的解析、解构、消解。相反,中国的“后学家”偏偏抛其神髓,不期而然地加入到“主流”对“支流”的冲击、“主调”对“杂音”的掩盖、“中心”对“边缘”的扩张、“整体”对“片断”的吞噬、“强势”对“弱势”的挤压中去。所以,现在仅仅是复述福柯等人的理论和结论的意义已经十分有限,如何将这些理论“中国化”,才是艰巨的任务。

  也是这一年,从“西方”引进的后来被人们称之为“新左派”的理论开始出现。开始,人们并未将其称之为“新左派”,而是因其机械照搬西方“左派”理论将“鞍钢宪法”、人民公社、“文革”做出过度阐释而被称之为“洋泾浜学风”,后来,人们才将这种“洋泾浜”称之为“新左派”。为此,《二十一世纪》杂志1995年底专门组织了一组讨论文章,我的《“洋泾浜学风”举凡》即为其中一篇,从学理角度对其作了一番分析与反驳。“新左派”当时是“小荷才露尖尖角”,知道了解者不多;有所了解者,多以其明显荒诞而认为大可不必与之争论。或因如此,这场争论当时并未引人注意。不过,几年后,“新左派”就成为中国当代思潮中的重要一支,也显示出当年争论的必要与意义。

  稍后,我写了《今天非常“法兰克福”:对一种“理论透支”的分析》和《“女性主义”、“第三世界女性”与“后殖民主义”》等文章。这些文章也只是想说明任何社会科学理论都是在具体的社会、历史环境中产生的,因此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程度不等的限度。如何把产生于某个社会的有关理论应用到情境非常不同的另一社会,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如果抽掉或无视具体的、有血有肉的历史内容和时代背景,而仅仅从理论到理论,从思想到思想,从文本到文本,以“后理论”证“前理论”,以“今思想”证“昨思想”,以“新文本”证“旧文本”,找出二者的某些类似,如果脱离具体的内容和背景而对某种理论进行一种“纯理论”“纯形式”的分析疏理,很可能会得出一些荒诞不经的结论,而当这种作为研究对象的理论本身具有强烈的社会政治内容的时候,则不仅荒诞,甚至可能是有害的。

  一种社会知识被化约、抽象之后便具有普遍性,同时也具有了危险性(应用到另一个社会)。当我们把某一种社会理论运用到另一个社会的时候,极易忘记这一理论抽象的背后所蕴含的某些特定社会内容和提出的特定问题,就会“直把杭州当汴州”,就会把“西马”、“批评理论”、“后现代”、“后殖民”等所面对的西方社会的问题幻化为中国社会的问题。结果恰恰是丢失了这些理论的精髓,磨灭、阉割了这些理论的锋芒和革命性,反而使其丧失了合理性。因此对这种社会科学理论的引进、尤其是应用一定要非常慎重,要考虑外来理论与本土社会如何才能“接脉”。所以,我们不能轻而易举地生吞活剥、生搬硬套一种外来的理论,而应经过一番艰苦的独立思考、加工改造和有机消化,使之与本土经验有机相契,作为一种新锐的武器用来剖析本土的社会脉络和问题,而不是削足适履地以本土经验(或干脆无视这种经验)来印证一种外来的理论。我一直强调,运用外来理论要注意中国语境,否则,其作用与在西方正好相反。

  长期的历史研究,使我越来越强烈地感到在“历史”中,芸芸众生的“日常生活”甚至根本不被记录。然而一旦对“历史”作深入研究或换一个角度,从“日常生活”的角度来看,史书中有时看似“无关痛痒”的一句话或一个抽象的概念后面,往往事关千百万人的悲欢离合,一生一世。其实,这才是历史研究最重要的内容。因此,写了《日常生活中的历史》一文在《二十一世纪》1999年第8期发表,从历史社会学角度论述了“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与习俗才是历史中最重要、最持久的因素,应成为历史研究的主体对象。“识小”者未必不贤,平民大众的“日常生活”应由“稗史”成为“正史”。这种转变,其实是历史观的重大转变。

  二

  有人说,历史是现在与过去、今人与古人的对话。或许是经历所致,三十年来,一直未停止对社会、现实的观察与思考。一个一直“钻故纸堆的”为何“不守本分”,而经常如此这般地分析、评论各种社会现象、社会问题呢?实因在上大学以前,在本应在教室中读书的年代,“这一代”却早早被抛向社会:我曾经插队下乡当了几年农民,然后又当了几年兵,后又复员到工厂当了一阵车工。这种“年纪轻轻”就走入社会,还当过“工农兵”的经历,使我很难成为一个严守书斋、不问世事的“纯学者”。所以在钻故纸堆的同时,又总是走出书斋,面对社会现实。当然,历史专业的训练,使我总是自觉不自觉地用“历史”的眼光来透视、分析现实。

  “改革”是80年代的标志。我在1989年4月发表的《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这篇文章中明确提出,改革,即社会转型,就是从传统的“伦理型”社会变成“契约型”社会。在传统型社会中,每个人都隶属、附属于“单位”,每个单位的领导实际是一个“家长”。更有甚者,一些单位领导人甚至对职工的衣着、发型等个人私事都“严格管理”,完全把职工作为大家庭中的“儿童”看待,似乎认为这是天然权利。在旧的“人民公社”体制下,广大农民对在土地上种什么、种多少等生产问题毫无决定权,完全由上面规定。而且,农民被一种行政手段紧紧地束缚在土地上,鲜有个人自由与生产积极性可言。旧的体制使社会缺乏活力,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换句话说,这种结构是以延缓社会发展为代价换取社会稳定的。所以,社会要发展就必须改变这种伦理本位的结构体系。

  重要的一点是,人应该成为独立的个人,对自己的工作单位没有任何依附关系。个人与单位的关系应只是一种工作关系,只是一种契约关系,有选择工作和单位的自由。“近来所强调的‘人才流动’,便是这种改变的开始。当然,这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同步进行。很明显,若不改住房的单位所有制为社会性的商品化所有制,‘人才流动’必然受阻。打破单位的社会化而实行福利事业的社会化,是改变社会结构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这样,‘单位’才可能是真正的生产单位,而不是一种伦理实体的单位。”应当说,我是较早提出这种观点的。

  几十年前下乡到农村当了几年“插队知青”的经历使我一直保持对农村的关注。对共和国史的学习研究,使我知道城乡二元化的历史成因,进而认识到这种状况与改革开放的进程极不相称,成为改革的瓶颈,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发展,目前面临的许多问题其实都是这种城乡二元化造成的。这种“身份制”使城乡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最大的分配不公,其实是城乡间的分配不公,所谓“三农”问题的症结也在于此。从经济角度来看,市场经济要求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但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仍处于被分割状态,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就业依然受到各种带有歧视性就业政策的制约和限制(平心而论,并非政府存心“歧视”,而是现行体制使然),经济形势稍有变动,首先就是清退农民工;劳动力能否自由流动,是市场化程度的主要标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后建立,一定要取消这种“身份制”。更重要的是从道义的角度来看,一个国家的国民实行两种待遇、对一部分公民实行就业歧视、社会保障歧视等等更不合理。

  几年前法国北非移民区骚乱的参与者几乎全是移民的第二代、第三代,而第一代移民却很少参与,此事尤引我注意,并认为应引起全社会警惕。因为第一代移民总是将自己现在居住的“流入地”的状况与“流出地”相比,虽对“二等公民”地位也有种种不满,但生活总体而言比在流出地强了许多,因此多不愿参加激烈的反社会暴力活动。但是,移民的后代却没有第一代那种与流出地的比较,他们出生、成长在流入地,自然要求平等待遇,要求融入主流社会,起码要求不受歧视,要求被主流“认可”。

  当移民长期不被主流认可,不能融入主流社会时,他们虽然在法律上是这个国家、民族的一员,但并不可能从更深的精神、文化层面上认为自己是这个地方、民族的一员。当意识到不可能被主流社会承认时,尖锐冲突即难避免。

  中国目前正处社会转型的关键时刻,重要的一点就是打破原来的城乡分割二元体制。二十多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谋生,但又不可能获得“流入地”的合法身份,其身份只能是“进城务工农民工”。由于体制原因,他们在许多方面不能与所在地居民享有同样待遇,而他们的“第二代”不能与流入地孩子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则是最重要方面,这种不平等造成的后果要严重也将最为严重。因此,许多孩子只好辍学,或帮父母打工,或在街头游荡。为了解决这种矛盾,许多地方开始出现“农民工子弟学校”,对这类条件设备极其简陋的学校,一些地方政府的态度从开始的歧视、关闭到现在管理、支持,无疑是相当大的进步。

  这种学校虽然使民工子女在受最基本教育方面功不可没,但毕竟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教育体制新旧过渡时的特殊产物,其最大缺陷是仍将他们的社会交往限制在“农民工子女”之中,增加了以后融入所在地主流社会的困难。从小生长在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对家乡的记忆、感情和“新旧对比”远不如他们的父辈,但从身份上说又不是“城里人”,因此他们将更无归宿感,更感到没有家园可依,对种种不平等待遇将更加敏感、更加怒气冲冲。如果这种状况长期没有改变,随着他们长大成人,对社会将产生何种的影响确难预料。这是政府和全社会必须及早认真思考、对待的问题。

  任何社会都会有相对贫困、弱势的阶层存在,和谐稳定的社会是创造种种条件,提供各种渠道,使这个阶层中的个人对自己的未来抱有希望,看到有改变命运、“换车道”的可能。所以,我认为扶贫的根本是给农民以平等的“国民待遇”。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中国社会问题的一部分,其实,中国的整个教育问题也是社会问题的一部分。这些年来,陆续写了一些论述中国教育问题的文章。大体说来,我认为中国教育问题多多,尤其是“应试教育”的弊端更加严重,以致“群情激愤”。有关著述近日也多了起来,说明已引起各方重视。但细读这些满含激愤的口诛笔伐,却使人感到多数文章激愤有余,冷静、理性的分析则相对不足。对“应试”激烈抨击、提出种种变革无疑是应该的,但对教育改革的平稳深入来说,仅此则远远不够,只有冷静分析才能真正“对症下药”,而“乱开方”的危害可能更大。

  教育资源几乎全由国家掌握,学校实际成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下属“行政单位”、校领导都是有行政级别时,学校很难坚持严格的学术标准和办学自主性。很明显,教育的根本症结并不在教育本身,而在社会结构与体制。没有相应的社会、政治体制变革,教育很难进行根本性变革,也很难真正实行素质教育,如果强要教育“单兵突进”进行剧烈变革只会使问题更加严重。我们当然应该追求“更好”,但首先必须防止“更坏”。因为教育与社会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不能脱离社会就教育谈教育,素质教育实际是一个社会工程,教育体制的重大改革需要社会结构的巨变与之相配。

  从教育体制到北京动物园搬迁、交通拥堵与“公共空间”的关系、审批制中审批者与被审批者的权责关系、沃尔玛成立工会……都引起我的关注,写了一系列分析评论文章。说到底,还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对于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至为重要,甚至可以说当前改革的重要内容就是二者关系的重组。

  在传统的“一大二公”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了全能政府治理下的国家,国家与社会高度重合,社会自主领域几乎完全被国家呑没,国家垄断了几乎全部社会资源的配置权,从经济资源到个人的身份、地位等等。

  而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经济体制改革必然引起社会结构的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使国家对社会资源控制开始减弱,公民自主性开始提升。国家逐渐退出直接经营活动,行政权力逐步从经济领域撤出,经济成分日益多样化,公民渐渐可以脱离“单位”,农民的流动性大大增强,生产者不必通过“国家”这个中介才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个体对社会资源的直接占有越来越多。与之相应的是市民社会正在兴起,各种非政府组织(NGO)、中介机构、公民志愿性团体、各种协会、社区组织、利益团体越来越多,既对政府退出的某些领域进行管理,又维护、代表各自成员的利益与政府或其他部门进行谈判。

  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并不意味着二者的对立,而更可能是一种互补。社会成为公民和国家间的中介,在许多方面,国家通过社会对公民进行管理;同时,社会保护公民的利益不受国家的不正当侵犯,公民的利益诉求可以通过社会这种渠道合法、平稳地表达,而不会也不必通过过激的方式表达。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是稳定的基础。可以说,中国改革开放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开始了社会的重建。

  长期的历史研究使我认识到,伟大的理想、美好的愿望、良善的政策,如果没有考虑到“路径依赖”而强行,未必会带来理想的效果,甚至有可能会适得其反,弊大于利。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由人民授权掌握了公权力的政府的职能之一是通过对公共物品的提供与分配、通过公共服务为所有公民提供生存、稳定的必需品,向公民提供经济的和社会的福利。“分配正义”,是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在一些时评文章中,我反复强调从政府“应该分配正义”并不必然导致政府必然“能够分配正义”。因为除了要有“分配正义”的良好愿望外,即通常所说“一心为公”、“一心为民”的政府,还必须要有保证政府能够切实分配正义的前提。

  如果没有这种前提,很可能“好事没好办”,甚至加剧不公。许多事实说明,政府“分配正义”的前提就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使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行使,要求政府的政策、法规、措施更重要的是其行政程序、实施过程都必须透明、公正、平等、统一。无数事实说明,如果政府不受监督,如果某种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既无事前监督又无事后因问题重重而受惩罚,并无必然性保证政府会为切实“分配正义”而努力,因为政府政策、法规是靠具体官员来贯彻实行的。简言之,政府“分配正义”同时就要求强化对政府的监督制约机制,制约政府的权力,实际上对政治体制的合理性安排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如果没有这些前提,政府“分配正义”的结果很可能适得其反。但如果政府长期不能切实有效地“分配正义”,社会的公平正义就难以实现,必然影响到全社会的和谐共处。

  三

  从90年代起,我先后参与了几份杂志的创办、咨询工作。

  1993年底,资深新闻人钟沛璋先生创办《东方》杂志,定位为思想性、文化性杂志。他请刘东、陈来、梁治平、葛兆光、陈平原与我等六人为组成《东方》杂志的“学术咨询委员会”。除给《东方》写稿外,我们这些“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从当年年底出创刊号起,大约每月聚会一次,交流信息,议论选题,联系作者,评点上期杂志文章。在不长的时间内,《东方》在思想文化界就影响甚大,到1996年订数近万。但就在“正入佳境”之时,却由于外部因素于1997年戛然而止。

  1996年夏,《人民日报》编辑张鲜棠先生拟创办《明日周刊》,要我参与。虽是思想文化性刊物,但略偏重经济,于是我又拉来多年好友、北大经济学家汪丁丁参加。当年秋天就出了创刊号,忘记是不是在创刊号上,发表了我与丁丁兄的对谈,《中国改革还将付出怎样的代价》。这份“周刊”其实是一份“周报”,“挂靠”于山西省《发展导报》,每周出版一次,在北京街头报刊亭发售。但出版没多少期,就被叫停。直到现在,我还搞不太清报刊的“挂靠”之类究竟是怎么回事。

  1997年春,当时在中国科协工作的冯小哲来访,说中国科协有一刊物《方法》,原是于光远先生在1986年底创办,但由于当时的“气氛”,于老决定交上海方面主办,编辑部在上海,以科普、生活常识为主要内容。现在,于老决定杂志迁京,由中国科协主办,重建编辑部,以思想、文化为主要内容。小哲兄还说,编辑部与自然科学界非常熟悉,与社会科学、文化界不太熟,邀我参加,联系作者,策划一些选题。稍稍一谈,即感彼此思想、观点甚为相投,自然高兴参与《方法》杂志的工作。尤想一提的是,在一次座谈会上,我听到长期研究生态、环境问题的金晖先生分析“那三年”的天气情况,大长见识,立即向他约稿,并定名为《风调雨顺的三年:1959~1961年气象水文考》。只考据、分析当时的气象水文,不涉其他。直到现在,还常有人提及此文。在很短时间,《方法》就声名鹊起。很遗憾,也是由于外部因素,不得不于1999年停刊。

  从2006年起到现在,我一直是《炎黄春秋》杂志的编委。能为此刊献计献策且忝列编委,贡献一己微薄之力,不胜荣幸之至。

  简言之,我这三十年就是在历史与现实间来回游走,从书斋观察社会,同时又从社会回视书斋,是在历史与现实、书斋与社会间互动。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中国 书斋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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