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去库存,官员要当“售楼经理”?

2016年02月17日10:07  新闻专栏  作者:马涤明  
楼市去库存,官员要当“售楼经理”? 楼市去库存,官员要当“售楼经理”?

  文/马涤明

  江西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做好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通知》,以强有力的20条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与其他省份类似的契税补贴、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外,首次提出对效果不明显的市、县,将进行约谈和追责。

  房地产去库存的效果不明显,市县官员将面临追责,如此一来,售楼又会成为地方政府、官员们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甚至“压倒一切的大局”。官员为避免遭问责,会使出浑身解数,帮开发商卖房。然而,政府官员所拥有的能力和资源,无非是行政权力;那么,包括降低税费、财政补贴以及释放公积金等“20条”或多少条政策出台后,如果仍“效果不明显”,官员们会想出什么“办法”,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并不难想象。

  房地产去库存问题上,政府当然可以有所作为,但“看得见的手”不宜也不允许伸得太长,首先是不能超越行政职能的边界,更不能以行政法手段取代市场法则;其次,政府干预市场的任何动作,都不能违背法律授权原则。历次救市中,地方政府的财政补贴购房的合法性都备受质疑,因为此举既找不到法律依据,也严重违背财政的公共性原则。而这一次几乎可以称为“史上空前”的去库存或叫救市,会有多少财政资金将在“大局”的旗号下被用于“去库存补贴”或与“去库存”有关的方面,叫人担忧。而上级政府亮出追责之剑,除了对下级官员的激励之意,是否还有“放开手脚大胆干”的隐语?

  政府救市政策对商品房去库存会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二者间并不存在绝对的对应关系。那么,上级以效果是否明显作为对官员考核、追责的条件,合理性值得商榷。而如果政策刺激作用有限,官员们又要完成上级任务,那就只能去做开发商的“售楼经理”了?公权力与商业销售一旦合为一体,问题就少不了了,比如上级向下级摊派任务,权力拉关系等等。

  最大的问题是会扭曲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今天的高库存问题,与历年来房地产经济违背市场规律畸形发展存在很大关系,或者说,是市场的惩罚。这个问题如果能够以市场手段解决,则利于促进房地产业走向良性轨道;如果房地产业一出现危机,政府便以行政手段化解,则业界不但不会吸取教训,反而会形成依赖。这样的行业,这样的市场,谈何健康发展。

  楼市去库存问题确实关乎经济大局,政府坐视不管当然不对。但政府干预应以适度、合理、合法为原则,否则,解决楼市库存问题的同时,法治政府建设、政府与市场关系等方面出现倒退,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亦被拖累,有些问题恐不乐观。楼市库存高,政府压力大,这是事实,但越是压力大,越应保持清醒,尤其要警惕那种以“大跃进”思维“包打天下”的模式。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楼市 房地产 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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