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王传涛
近日,招聘季强势来袭,接着前日的研究生专场,22日在中山大学南校区再上演本科生专场。在中大本科专场招聘会上,记者发现有企业公然以学校区分起薪,一般的大学月工资定在5000左右,而北大清华的毕业生工资被定在9000左右。被不少大学生吐槽“歧视”太严重。(11月23日《新快报》)
就业歧视,人人喊打。“普通本科5000,清华北大9000”的招聘内容,已然触犯了众怒。可是,在网上,却仍然有人认为,这样做是企业老板的自由,而且,北大清华等名牌大学的毕业生,从中小学那会就比一般大学毕业生付出的多,或者天赋更好,智商更高,因此,“按毕业学校定工资”,似乎也无可厚非。
以上说辞看似有一些道理。实则不然。先说说北大清华的学生就应该拿高薪这一说法。在学生时代,因为我们的评价体系就是唯分数论,学习好、勤奋努力者,则更容易受到整个评价体系的青睐。这也制造了我国教育领域的不公平因子。但是,学校里的不公不应带到社会中来,人与人之间是公平的,这是宪法中写的内容,一旦毕业上走入社会,就应该一视同仁。
企业当然有企业的自由,自然也有制定员工薪酬的自由。但是,企业也是一个单位或组织,在内部,只有一视同仁,才应该能让整个社会更加拥有公平正义。虽然我国现行的各部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按毕业学校歧视”的条款,但是,按学校定工资,也是很明显的歧视。如果说企业有一定的自由权利的话,也应该是体现在绩效方面,每一位员工的基本工资应该一致。无论是普通大学毕业生,还是名牌大学毕业生,其收入多少并不应该只看出身,而应该看其对企业效益的贡献度。
2013年,教育部曾发出《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应该说,该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明显的违背了教育部的通知精神。
值得说明的是,我国法律中虽然有关于禁止就业歧视的相关精神,但并没有一部专业法——《反就业歧视法》。而这一法律,在西方许多国家都有。应该说,就业歧视作为一种普遍现象,仅仅靠通知或红头文件治理是不能去根的。相关立法如果跟不上,恐怕总会有“星星之火”。有消息称,《反就业歧视法》已经形成了专家稿,这自然值得期待。
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平等,但有些动物更平等——这是《动物庄园》中的至理名言。站在社会层面,在一年又一年的最难就业季里,则需要谋求更为广义的就业公平。其实,之前,名牌大学毕业生无论在上学、保研还是就业中,都受到了许多优待。到了工作岗位上,则应该把他们重新拉回一个起跑线。如此,才有可能让整个社会更加公平正义,如此,社会才不至于因为毕业学校形成新的阶层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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