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中,城市类型的遗产地目前已经超过100处。
世界遗产城市往往是历史悠久的传统城镇和街区。它们的突出普遍价值不在于单个建筑物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而在于其整体性,这种整体性通过建筑群体及其相互连接的街道空间等表现出来,包括空间的尺度、密度、界面,建筑的材料、色彩、形式等;它们的突出普遍价值更在于其作为一种传统的人类居住地的杰出范例,祖辈们处理人—地关系、人—人关系的智慧对今天城市发展所具有的现实意义。
我们也必须看到,这类世界遗产地不仅历史上是一个生活场所,是一个城市重要的功能组成部分。今天,它们往往仍然是一种容纳着城市日常生活的、依然处在生长和变化中的活态文化遗产。
发展和变化是城市永恒的话题,在城市日益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核心地域的今天,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世界遗产城市的保护必须直面全方位的挑战。如在遗产地内外进行的持续的城市更新与开发,如旅游所带来的超容量的游客、环境的污染、过度商业化、干扰居民的日常生活等,这些都使遗产地社区面临逐步瓦解的威胁,使原本和谐的人—地关系、人—人关系遭到破坏,从而影响到世界遗产城市的突出普遍价值。
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世界遗产,我们离不开居民以社区为单位的参与。因为首先,居民是遗产的创造者,同时也是遗产的拥有者或者是遗产当前的使用者。他们用智慧创造了这些文化遗产,而且现在还在、以后还会继续对遗产进行持续的使用;其次,社区是这类遗产地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世界遗产城市中居民的保护意愿与安居乐业是其更好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持适当的人口比例,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护居民的利益,建设适宜人居的“世界遗产城市”至关重要。
在中国的实践告诉我们,解答这个命题不存在一种模式。但是我们依然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寻找解答命题的途径。
首先,制定一个遗产地城市与遗产地均衡发展的规划。这个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城市的增长、城市的改善以及遗产的保护三大方面,其中更需要将文化遗产纳入到城市发展的资源体系当中。因此在这样的规划中,遗产地不是一个独立于城市其他区域的封闭地区。
其次,制定一个遗产地管理规划,建立一个多方合作的管理机制。这个管理规划旨在将所有涉及遗产地资源的管理部门和社区纳入到关于遗产地事务的协商和决策机制中来,避免管理的空白盲区和管理职责不清的重叠部分。
第三,应特别加强世界遗产城市社会生活体系构筑的保障策略。在旅游发展较快,当地居民逐渐处于劣势的背景下,应当尽早加强本地社区的适应性和抵抗外来冲击的能力。可以在管理、规划与政策角度采取措施,如加强遗产地社区的作用,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居民的诉求,包括日常生活与传统空间的关系,旅游与居民的关系等;加强对遗产保护的教育和宣传,如加强居民认识和理解保护的科学术语、科学概念的能力,加强居民对科学的保护方法和保护过程的了解,具备基于保护的思维习惯,并能对相关问题做出合理的反应;为居住在遗产地的居民提供特定的政策补偿及资金保障,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供就业机会,调动仍旧在使用遗产要素的居住者对于保护遗产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等等。
目前,中国的世界遗产城市平遥和丽江均面临旅游带来的严峻挑战,“以居民为核心”保护制度的建设尤为迫切,相关的探索已经开始展开。这需要遗产保护决策者的高度重视,更需要地方社区的积极参与,世界遗产城市的保护与发展必须“以居民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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