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设宴的村主任何错之有?

2015年11月22日10:28  新闻专栏  作者:赵志疆  
辞职设宴的村主任何错之有? 辞职设宴的村主任何错之有?
  文/新浪专栏 观察家 赵志疆

  “哪怕这个村主任不当,也要把儿子的婚礼搞起来。”陕西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槽村村主任马某,为给独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他辞去村主任职务。(11月19日 华商报)

  大操大办饱受诟病,这个宁肯不当官也要办酒席的村主任,难免使人怀疑其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借这个机会聚敛钱财。不过,实际情况却又似乎并非如此,马某表示,置办酒席前后花了六七万元,而礼金只收了三四万元。因为一桩赔本买卖而主动辞职,这个村主任的行为令人惊诧,但是,置身于农村根深蒂固的人情社会现实,这样的选择似乎又不难理解——农村社会以家族宗亲为纽带,凡事喜欢蜂拥而至,这次婚礼,仅马某儿媳妇的娘家人就来了23桌,再算上自家村里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32桌酒席似乎也并不为过。

  与以往见诸媒体的大操大办事件不同,此事之所以引起舆论关注,并不是因为东窗事发被追究责任,而是当事人先辞去村主任的职务,然后才着手大张旗鼓地置办酒席。仅从办事程序来看,一门心思为儿子操办婚事的村主任无可指摘,他不仅遵照规定进行了申报,而且在未获批准之后辞去了职务。虽然大操大办堪称“陋习”,但移风易俗显然非一己之力所能实现,当此之时,马某只是一个舐犊情深的父亲,以及一个为面子所累的普通人。

  近年来,很多地方都为领导干部置办酒席限定了桌数。不过,人情往来作为一种文化,是一种根深蒂固和潜移默化的东西,不可能寄希望于“行政命令”的“尚方宝剑”一挥,就能立刻把民俗“斩于马下”。党员干部的大摆宴席、权钱交易确实急需解决,因为这样的大操大办已经完全脱离了民俗的范畴,而是手中的权力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处理此类问题,就应当和民俗文化明显区分开来,如果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能够得到有效约束,借人情往来之名而行权钱交易之实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反之,如果权力得不到约束,纵使严格限定了桌数,依然难以真正杜绝掩藏在酒席幕后的交易。

  为办酒席而辞职虽然只是个例,但由此也不难看出习俗强大的影响力。从抵制铺张浪费的角度而言,大操大办当然不值得提倡,不过,若是为了预防权力变现,仅凭限定酒席规模远远不够——限制桌数远不如规范权力更为直接和有效,如果离开了这个必要的前提,无论“限桌令”规定得多么严苛,都很难起到实际的作用。如此一来,不仅对那些亲友众多的党员干部有失公允,甚至不免给公众带来摆花架子、走过场的感觉。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村主任 设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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