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涛:反烟草,压低需要不如降低需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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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09:12 浙江在线 | |||||||||
10月28日,香港大学教授林大庆在北京参与一次学术活动时向中国政府呼吁:进一步增加对烟草企业的税收,提高烟草的价格。林大庆教授认为“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经济拮据的人群减少吸烟”。林大庆指出,在烟草领域,中国有多个“冠军头衔”:最大的烟草生产国;有三点五亿“烟民”,六成六的成年男性吸烟,总数和百分比均是世界第一;全世界每年有五百万人因吸烟死亡,每五个中就有一个是中国人。(10月29日中国新闻网)
加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经济拮据的人群减少吸烟”,林大庆这一判断很客观,因为对于嗜烟的富人来说,加税不加税,没有任何影响。但也几乎是必然的,以加税来反吸烟,并明确表示针对的是低收入阶层,这在当前的中国很容易触发某种敏感的神经———用加税来反对吸烟,是不是以反烟之名行征税之实呢?会不会进一步加大穷人的经济负担,吸烟是一种“瘾”,价格上去了,穷人就不抽烟了吗?说不定还会有人上升到“权利”的高度来质疑:吸烟也是一种权利,加税是变相剥夺穷人吸烟的权利! 吸烟是一种权利,这似乎并没有什么错,其实就是说“吸毒是一种权利”,大体也可说得过去。但权利亦有善恶之分,而吸烟的权利之“恶”至为明显,一是首先会影响到自己的健康包括自己子女的健康,二是如果吸烟的场合不当还会影响到他人的健康。再者说,吸烟这种权利并非必不可少的而倒可以说是可有可无的,只要在被限制这种权利时得到应有的尊重(提供吸烟区、采取加税的委婉做法而不采取强制做法),被限制的一方应该能平静接受。 强调穷人吸烟的权利,会使问题陷入荒谬:为保障穷人吸烟的权利,那就要减税以降低烟草价格,甚至免费向穷人提供烟草。但这对穷人来说,除了可以节省开支之外,真正的好处又在哪里呢? 烟草的历史很短,而人类文明的历史已有几千年,没有烟草,人类依旧发展与生存。即使从生理上说,人对烟草的依赖毕竟与吸毒者对毒品的依赖不可同日而语,这一点也正是各国政府禁毒而不禁烟的原因之一。烟并不是非抽不可,并非不抽就不能活或者会对生活质量造成明显的损害,如果价格上去了,低收入阶层出于经济的考虑能不抽也就不抽了———这对他的经济不会造成多少冲击,而最切实的,是对他的健康有好处。至于他非抽不可,那只能说明他或者缺少对家庭的责任心,或者确实把抽烟看成重要性远在其他消费之上的消费。 提高价格,当然不会降低消费者的“需要”,但却可以降低“需求”———“需要”是一种愿望,而“需求”则要凭能力。反烟草,单凭“大力宣传烟草的危害”是不够的,“大力宣传烟草的危害”是旨在降低烟草的“需要”进而降低“需求”,但事实证明作用有限,因为多数烟民并非意识不到吸烟的危害,而是在“健康”与“感受”之间选择了后者。什么因素可以降低“需求”?价格。有人会说,“加税”的一个作用是增加国家家税收,因而会鼓励国家大力发展烟草业,但“加税”抑制了需求,也就抑制了供应;有人会说加税可能是政府与烟草商的合谋,且不说“加税”还只是林大庆作为一介学者的呼吁,是否会被政府采用尚属未知数。我们应该明白,加税与涨价是两个概念,没有任何一个商人喜欢加税,除非他脑子进水了;还有人会说提价对富人没有用,富人照样不会降低“需求”,但判断一个事物的意义显然不应如此求全责备。 那么反烟草可以对富人略而不问吗?难道富人的健康反而比不上的穷人的健康重要?话当然不能这么说。在我看来,反烟草应三管齐下:“大力宣传烟草的危害”依然必不可少,这不仅有助于烟民自觉戒烟,更关系到反烟运动的正当性;第二个是对烟草课以重税,使烟草成为一种奢侈品,以降低“需求”;第三个则是对吸烟行为进行某些法律限制,比如规定在某种场合禁止吸烟。显然,第二点即加税也许不会降低富人对烟的“需求”,但第一点与第三点肯定会对富人产生作用,而对吸烟场合的限制,同样可以看作是对压低烟草“需求”的一种努力。 所以,我也就有一点不明白,来自香港的林大庆教授为何只谈“加税”,而对如下一件事只字未提:10月19日,香港立法会通过《禁烟条例草案》,明年1月起,食肆、办公室、学校、巴士总站、医院、街市、卡拉OK,和不同年龄人士光顾酒吧的室内区域等,均实施全面禁烟。禁烟还涵盖其它室外区域,包括医院的室外区域、所有学校的室外区域(大学校园)、公众泳滩、公众泳池(泳池范围和看台)、香港大球场及旺角大球场(草地球场区和看台)、湿地公园,以及扶手电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