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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QQ聊天内容做证据 法律依据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2:29 《法制播报》

  《法制播报》播出《看法:网上QQ当证据 法律依据引争议》节目,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网络上,人们通过QQ聊天,可以结识很多新朋友,闲来无事聊聊天,发个电子邮件,虚拟的网络世界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当一些人在网上流连忘返之时,有人却把网络上的电子记录,当成了打官司的证据。

  解说:北京的李女士发现丈夫在网上用QQ聊天,并和一位叫"晓晓"的网友说了很多让人脸红耳热的私房话。盛怒之下的李女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诉讼之前,李女士的丈夫理直气壮地说:"谁都知道网络是虚拟的,聊天内容又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可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李女士提供的网上聊天记录。李女士打赢了官司。

  主持人:虽然李女士凭借网上聊天证据胜诉,但是,对于网上的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专家们认为值得探讨,老百姓也觉得不一定都合适。

  大学生:不太合适吧,QQ上经常说假话,反正互相之间也都不认识,他问你姓名,问你年龄,你随便回答就可以了。总觉得,说实话不太好就是了。

  公司职员:我觉得,在保证技术稳定的情况下,应该是合适的,因为毕竟现在很多的交流都是在(网络)上面进行

  法学硕士:我觉得这不能作为一种证据,为什么?因为你不了解他与对方聊天的那种场合和情景,是不是,而且,你也没有确定的证据说对方就是女性,因为网上的一切都是虚拟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研究室主任 王敏远教授:双方当事人,如果一方想要证明对方有过错的时候,他如果凭借的是网上的这种言论,那么我觉得就是作为证据来使用,网上他的言论作为证据来使用,那么有一定的可探讨性。在第一个层面上,是对方在网上有过什么言论,曾经发表过什么言论,在这个意义上,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北京英岛律师事务所 邓泽敏律师:关于网上的这些个聊天记录也好,是电子邮件也好,能不能作为证据,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就是说,只要它这个聊天记录、或者说是这个电子邮件是经过公证处的公证,由公证处通过它的程序,由它来,比如说,打开这个界面,下载这个信息,或者说下载这个邮件,然后它进行了一步一步,他进行了公证,公证下来的这个东西,可以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的,也就是说,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而不)跟它是不是虚拟的世界没有什么关系。

  主持人:通过公证,网上聊天记录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可以作为证据,呈堂证供。不仅是网上聊天记录,凡是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的、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现在被一些学者统称为"电子证据",主要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等形式。值得一提的是,有专家认为,电子证据是高科技的产物,它的客观性、可靠性、不可抵赖性受计算机网络系统及其所依存的软硬件环境的影响很大,需要用特定的技术手段来确定。

  解说:传统的公证手段还不能在技术层面如此神通。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如果不是在第一时间对电子证据进行保全公证,就有可能让人质疑公证的事实与案件的客观真实是否真的相符。在电子证据的认证过程中,什么样的电子证据可以被法庭采信,一直是审判者难以断定的一个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树义:每一种证据它是都有一些法律上的要求,你比如说是录音,它很容易去剪切啊什么这些的。所以它一般法律上要求必须是原件,不是复制的,要是复制的,你要去剪切,不就麻烦了,甚至可能把一个白的说成是黑的了。所以它每一种证据可能在法律上,每一种证据根据它的特点,会有些要求。那么只有你符合这些要求,合法的证据,那才能被采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诉讼法研究室主任 王敏远教授: 能作为证据使用,和这个证据能不能被法庭肯定,这可是两个概念。我们从网上的虚拟世界的言论,我还可以把它比喻成,甚至可以啊,当然经常真实的时候另当别论,我们说是,即使是真实的(想法),我甚至也可以把它比喻成什么呢,梦话。我们说一个人梦里面说了一句什么话,我在旁边,这个人老说梦话,我知道他老爱说梦话,我就把他的话录音录下来了。然后把他作为证据使用,我说作为什么意义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呢,第一,他做过梦,然后他说过这个梦话。我能证明这个是可以的。但是你不能说他这个梦话就代表了他现实生活中,他就打算按照梦话所说的来说话,或者按照梦话所说的来行事,这可是两个概念。

  主持人:网上聊天和网上签订的商业合同不一样,网上聊天具有一定的游戏性质,如何判定某个网上聊天记录是"戏说"还是"正史",这又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虽然法律对电子证据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当中,类似北京李女士这样,用网上聊天记录作为对方的过错证据的案件,正渐渐地多了起来。这又为司法实践提出了新的课题。

  《法制播报》 电视节目全国播出网

  news.sina.com.cn/c/2004-08-26/10044142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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