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下留情”和“棒下加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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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29日21:02 外滩画报 | ||
-方舟子 5月26日,《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被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该草案规定“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不吃野生动物,切断由动物引起病媒传播疾病的途径”。如果该草案得到通过,它很可能是第一个以防止传染疾病而不是动物保护的理由来禁食野生动物的法规。 此前,也有全国政协委员出面,呼吁修订《动物保护法》,禁食野生动物。事实上,在SARS刚刚开始流行时,就有人认为SARS病毒可能来自某种野生动物,呼吁人们“口下留情”。 上周,有研究人员宣布从果子狸等野生动物身上分离出一种与SARS病毒高度同源的病毒,加上现在已知的第一位SARS患者是厨师,这样,人们更倾向于认为,人类的SARS病毒来自动物,而且很可能是诸如果子狸之类的野生动物。从“政治上正确”的角度来说,提倡不吃野生动物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从道理上讲,似不应该将问题绝对化。 首先是,家养动物和野生动物之间并没有一个很固定的界线。比如,我们现有的家养动物(猪、鸡、牛、羊等),无一不是从野生动物来的。就拿果子狸来说,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建立了养殖场,除了供人食用,它还可以用来制革,它已经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野生动物了。 我们是不是要用法律的形式在家养动物和野生动物之间明确地划定一个界线?事实上,野生动物不仅包括天上飞的、地上跑的,也包括水里游的。是不是但凡非家养的,一定都不能吃、不能买卖?比如,渔民打捞来的海产品是不是一概不能卖不能吃?——海产品中的绝大多数是野生的而非人工饲养的。如果是这样,中国的远洋渔业就该叫停了。江湖中也有大量的野生鱼类,是不是都不能吃?如果不涉及伦理问题,仅仅从功利的角度讲,人类保护野生动物主要是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而不是因为担心被这些野生动物染上病——如果真有这种担心的话,合乎逻辑的推论反而是消灭这些野生动物以清除病毒的天然宿主!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能完全排除SARS病毒是来自于家禽或家畜的。有报道声称发现狗出现疑似SARS症状,虽然这条消息并没有得到专家的证实,还是引起了恐慌。 在一些地区,人们把宠物狗和猫遗弃在大街上,一些城市更以防SARS的名义出台了紧急打狗令,大量的狗被棒杀,在很多地方,连小猫也横遭厄运。 如果一定要说动物有嫌疑的话,似乎鸡的嫌疑还要比狗和猫大一些。日本生物资源利用研究所通过比较各种病毒的基因组序列,推断SARS病毒可能是由鸡的冠状病毒变异而来的。但是,似乎还没有看到人们对鸡采取非常措施。事实上,目前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SARS病的确是鸡传播的,即使证实了,也没有必要亦无可能杀光所有的鸡。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只有在发现SARS在某个地区的鸡群中传播时,才需要屠宰它们以根绝传染源。就像1997年香港禽流感事件中,香港政府下令屠宰香港所有的鸡一样。 一方号称要保护野生动物,要“口下留情”;一方是要对宠物赶尽杀绝,要“棒下加威”。一方是动物保护主义者,一方是动物虐待者,却如此一致地统一在防SARS的招牌之下。现在似乎是清理一下人们对动物的整体态度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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