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当街送子”拷问地方政府的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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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3日14:27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杨耕身 “当街送子”的主角高州残疾老农刘耀佳和他的两个儿子在广州逗留了数天之后,终于又回到了故事的起点。10月22日,本报派车将他们父子三人送回了高州老家。送出去的小儿子又回到了父亲的身边,“当街送子”只是成为一片微澜,但是它所带给我们的震撼及思考远未停止。 所有的人都在关注着。昨天下午,广州的邝先生受在新加坡工作的朋友委托,来到本报编辑部寻找刘耀佳老人的联系方式,表示要资助他。与此同时,本报还接到近百个表示要向刘耀佳老人伸出援助之手的热线电话。面对这些真诚的关注与表达,我们感慨良多,也由衷感激。但是也应当看到,尽管这些慈行善举也许可以向刘家父子捐赠很多的钱,但却无法为所有的像刘家父子一样的人带来一项完善的社会救济机制。 不可否认,来自社会的捐赠也是不可或缺的救济渠道,但它是非常规的,刘家的贫苦是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凸现出来的,并经由媒体放大后才换来了这样的一种救济。如果我们不是鼓励所有的贫困家庭都来效法,如果我们愿意把目光越过刘耀佳父子而投向更大的、沉默着的群体,也许我们在欣慰于社会捐赠的同时,会更多了一层对于社会救济渠道不足的沉重。 比如,我们注意到,那两个孩子,一个七岁,一个九岁,都已是学龄儿童,而且在他们“逗留”广州的这段时间,其他的同龄孩子都在上学,然而他们兄弟俩却一直无学可上,无书可读。我们为什么可以容忍一些孩子因为家庭贫穷而丧失最基本的受教育权?一直记得刘老汉当时说过的一句话:“现在连两碗稀粥都难吃上。”我们为什么可以容忍一个家庭因为贫穷而得不到最基本的生存保障? 我一再说到“最基本的”。是的,无论是受教育权,还是起码的医疗及生活保障,都是公民应当享有的最基本的权益。而且在一个有完善保障以及救济机制的社会制度下面,这些“基本”,事实上无须通过社会捐助来实现。在“最基本的”都缺失的地方,我们不敢将目光投向刘耀佳父子背后的那个群体,我们需要反思政府在为那些贫困或绝对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公共产品方面的不足,并就此对政府提出我们的期望。 另外,在昨天本报的报道中,广州市民政局收养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老农生活上有困难应该向当地政府反映,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为什么非得是由困难群众向政府反映,而不是由政府通过制度的安排主动地向群众提供帮助?另外,在“当街送子”这样一个新闻事件已经获得这么大影响的时候,为什么我们依然没有听到来自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声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