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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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1日17:1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进一步完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法制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不断推进我国各项社会管理活动法制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国务院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一些相关的行政法规。这些行政法规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法规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实践的需要;新的问题需要法律作出规定;法规与其他法律、司法解释之间存在不协调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加以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取得的经验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因此,制定一部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重视对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保护,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法律将保护人身安全作为首要的立法目的,多处规定体现了行人优先。如关于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上应当施划人行横道,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机动车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的,应当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医疗机构不得因抢救费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等。 这部法律强调依法管理和方便群众相结合。依法管理首先要求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法律不仅详细规定了道路交通管理机关的职权范围,行使的条件和程序,而且专门规定了对道路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监督措施和法律责任。同时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处罚,保证道路交通完全、畅通。 依法管理与方便群众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的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畅通、迅捷的交通秩序和环境,而不是为管理而管理。这一点在法律关于机动车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证取得、交通信号的设置、交通管制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中都有所体现。 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要把做好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作为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每一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把学习和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道德文明水平。只有全社会动员起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才能创造一个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才能为建设一个文明、和谐、全面发展的社会创造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