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住房基金为什么成了“万金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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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9日16:5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刘效仁 城市住房基金是各级政府为满足城镇职工住房需要,从预算中安排、划转而建立的专项资金,用于货币化住房改革的支出。按说这是一项惠及百姓的德政,但在一些地方,专项住房基金却成了“万金油”,哪里资金告急,都会打住房基金的主意。在近期的武汉市人大会议上,审计部门关于住房基金的审计结果就颇令人忧虑。 据介绍,武汉市审计局通过对2002年全年的住房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再向以前年度追溯发现,全市被挤占挪用的城市住房基金多达1.71亿元。这些违规基金在使用上真可谓五花八门,其中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周转3671.11万元;用于行政事业非住房制度改革支出2078.63万元;用于市政建设和形象工程6390万元;用于预算周转1505万元;区级房产部门因经费不足,弥补经费、修建办公楼则动用了348.24万元。问题还在于,住房基金被挤占挪用的事情,在国内大中城市非常普遍。正因此,才更应该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什么住房专项基金成了“万金油”,谁都可以挪用,谁都可以拖欠?仔细分析,不外乎这样几个原因。一是住房基金虽然明确规定了管理者和专款专用,但对于“资金管理者”缺乏严格的管理和监督。职工住房基金是由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在一些地方领导看来,无非是从这个口袋装进另一只口袋,无论怎样都是政府的钱。政府财政告急时,挪用几个不需要别人批准,只要领导点头同意即可。再说,作为具体的资金管理者———房产局或房改办,本来就是政府设置的一个机构,端着财政的饭碗,对政府的指示和要求绝没有拒绝的道理。武汉某区兴建绿化广场,为了把其建成标志性建筑,一再增加项目,提高标准,从而导致工程资金大大超过当初规模。为了填平缺口,经区主管领导同意,200万元住房基金就被挪用了。由此可见,缺乏严格的社会和法制监督,住房基金的专款专用,就只能是一纸空文。 缺乏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则是造成住房专项基金被轻易挪用的另一个原因。武汉审计人员发现,该市平调资金用于处理社会安定问题就花了2690.6万元;私人及不明用途的借款达到了212.81万元;甚至还有240.36万元根本无法说明用途。如此动用,既不需要民主听证,又不必报请人大批准,更不会对谁追究责任,难免会助长一些人胆大妄为,将住房基金专款专用的有关规定当成一张废纸。 另外,一些地方在资金安排上留有缺口,特别是作为职能部门的房产局,其办公及事业经费不能保证成了专项资金被挪用的理由。如武汉绝大部分区级财政每年拨付给区属各局的经费只够人头工资、电话等基本的办公费用,还有极少数区连房产局基本工资都难以保证,这就很难避免“监守自盗”,以维持正常生存需要。至于有些房产部门开办了房地产公司,尽管也采用企业化运作方式,表面上看与房产局关系不大。但这些公司,很多是为了解决区内群众经济适用房而设的,房产局有时也会调剂部分住房基金,以解决公司现金不足问题。 住房基金被挤占、挪用和拖欠,会直接影响城市住房基础建设的步伐,损害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是社会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何况这种违规行为除了可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还会伴生政风腐败等恶果。对此,当务之急是完善相关的法规,强化社会和法制监督。需要审计部门不定期地对住房基金进行跟踪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地方人大报告,向政协组织通报,由人大建议或者责成政府职能部门予以整改。当然,更需要健全住房基金的缴纳、开支、积余情况的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才能接受职工群众的有效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