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低保纯洁性要靠个人觉悟来捍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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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14:26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成彪 今年元月以来,南京市秦淮区红花街道已有24名保障对象在接受了街道、社区设法腾岗安置后,自觉退出了保障线。据报道,仅本月初就有6名保障对象找到居委会,主动要求“出线”或降低保障标准(11月11日《江南时报》)。 那24名低保对象“跟钱过不去”的行为弥足珍贵,以仰视的目光看待他们,从道德、觉悟的层面来褒扬他们实不为过,因为他们的确是知本、诚信的好公民,他们的主动、自觉退保行为,维护了低保的“保低”属性。然而,在把赞誉之词送给这些“觉悟者”之后,我也对南京市某些部门的被动、缺位工作表示遗憾。按照正常的道理,街道、社区设法为低保户腾出岗位后,他们就多了经济来源,家庭的收入马上就会提高,而这些都应在帮助安置就业的部门掌握之中,降低保障标准或指令退保是顺理成章的事,不等个人主动提出,部门就该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主动上门说明、核议。条例已经确定了具体的“出线”考核标准,部门不主动施用有关条款及时让不符合条件的人“出线”,是工作的不到位,恰恰正是很多人心存侥幸、不肯显示觉悟的原因所在。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被喻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防线”。其“保低”的属性决定了低保应是动态的救助机制,注定了它应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即谁的家庭收入降到了保障线内就把阳光照到他们身上,谁的家庭收入上去了就让他们从这儿退出去。而低保对象中之所以有那么多存有违反“保低”属性的“假低保”者,缺乏觉悟是主观原因,缺乏必要的强制是客观原因:一方面,有关部门没有动用现有的机制,及时地把不符合条件的低保者“清理”出去;另一方面,现有机制中缺少严厉的骗保处罚条款,不能“逼”出低保者的觉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