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的消协能否代民告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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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17:16 中国经济时报 | |
相关专题:< 新浪评论专题 > 作者:孙振军 提起座落在遥远的欧洲大陆的意大利,我一直对它印象不佳。原因有二:一是五十多年前,意大利的墨索里尼跟德国的希特勒联手,逆人类文明而动,对国力弱贫的邻国及手无寸铁的平民大肆杀戮,犯下了罄竹难书的滔天罪行;二是近五十年来,那地方似乎是臭名昭著的黑手党的乐园,暗杀、绑架,贩毒、抢劫。总之,那里好像乱得一团糟。 其实,“一团糟”只是我被某些先下为主的信息所左右后,以及在正、负两方面信息不均衡状态下得出的偏差极大的情绪化结论。事实上,现在的意大利的某些方面,比如政体内的机构功能,法律的设置与严密、严谨,跟我们相比,不仅一点也不落后,甚至某些局部比我们还进步与文明。 据光明网近日报道:意大利最高法院本月初作出了一项最后裁定:现任锡耶纳市市长的布赞卡罪名成立,需到大牢里服6个月的徒刑。那么,这名级别不低的现职高官究竟犯了什么“事”儿呢? 说起来难以令人置信。布赞卡市长的“事”儿,要在某些国家或地区,也许根本称不上其为“事”儿;如果有人硬拿这说“事”儿,会被包括执法部门在内的很多部门与个人认为是没事找事的:1995年8月布赞卡担任锡耶纳省省长时,曾用自己的公务专用车将外出旅游的妻子送到南方的巴厘市码头。其妻旅游结束后,布赞卡又派专车司机把她接回。 更令人称奇的是,翻这笔陈年老账的原告,不是我们可以想到的有关部门,比如他们的纪检委、监察局、廉政公署等;也不是有政治企图和政治目的的布赞卡的政敌;更不是某个个人受害者;而是一个完全出乎我们想像与预料的民间团体——意大利消费者协会联合会。 消协指控布赞卡的理由是:“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 当然,意大利还有一个公正、严谨的法律和一个铁面无私、执法如山的法官团队。因为诉讼是很有些曲折的:2002年2月,锡耶纳法庭以“侵吞公款”罪判处布赞卡2年零1个月徒刑。布赞卡不服判决,向锡耶纳上诉法院提出上诉。2002年12月,锡耶纳上诉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将原判徒刑减至6个月。布赞卡仍然不服,继续向国家最高法院上诉。最高法院对有关案卷审核后裁定:“国家官员的妻子一律与‘公务需要’无关,维持锡耶纳上诉法院的判决。” 而我为什么称奇与惊讶于诉讼的原告是意大利的消费者协会呢?那是因为:立法、依法、执法,我们跟意方相比,可能会有很多差异,但消费者协会却是十分相似的,是有可比拟性的。 人所共知,我国凡是有工商部门的行政区域内,都有一个名义上是民间的、事实上是隶属于各级工商局的消费者协会。消协的存在,在打假治劣、防伪保优等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确实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谁听说过某地的或全国的消协,以“损害了纳税人利益”为由,起诉某个官员或某级政府呢?纳税人是不是消费者呢?当然是;消协该不该维护他们的权益呢?不仅该,而且还应该优先。这一点从法理上推论,是有据可依并完全能够站得住脚的。 于是我突发联想:我国的各级消协,能否也完善一下功能、拓展一下触角、挺直一下腰杆,在涉及公权诉讼的时候,代公民(含个体与群体)来起诉有营私舞弊行为的官员或政府呢?因为,打过官司的人都清楚,民告官员或民告政府部门,背景、资源、手段等诸多方面,是严重不对称的。前者往往望而生畏、知难而退;久而久之,后者才胆子越来越大,把某些明显不轨的事情变得习以为常,其结果是纳税人蒙受更大的损失。因此,如果各级消协今后能够代民告官,看似无情却有情,并且“情”深“义”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