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回应三篇文章再议新闻失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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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27日17:58 南方周末 | |
作者:晓强 近来,《南方周末》众议版连续三期刊登了有关新闻失实的评论文章。分别是10月30日的《制造新闻的“新闻”》、11月6日的《评同一位干部死亡的两篇报道》和11月13日的《生死协议与新闻真实性》。针对以上新闻失实话题,我有话说。 对《制造新闻的“新闻”》提出些异议。该文针对一名牌电视新闻节目对同一地方同一行业的两条失实新闻报道,分析后作出的结论是:“电视台的失实新闻报道是在按照一个比较稳定的标准模式生产谎言,而且是一以贯之的、有组织的日常性生产”。窃以为记者的确参与了假新闻的制作,但是并不像该文作者说的那样,只是记者一厢情愿的制造新闻,接近真实的情况应该是报道对象和记者一起策划了这起假新闻。为什么?通俗地说是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深层次原因就涉及到谁拥有媒体(产权归属),谁(受众,广告商)为媒体付费的问题。在我国,政府是媒体的上级领导机关。所以第一条报道“政府为民排忧解难”的假新闻可能是记者不得已而为之(来自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者的压力)。至于第二条假新闻,报道对象(当地电力系统)没有对媒体指手画脚的权威,而通常的做法,往往只能走后门、拉关系,或者借助金钱和财物诱使记者为其个别领导显政绩,捞政治资本。此谓“有偿新闻”。 《评同一位干部死亡的两篇报道》援引了有关湖南省长沙县委书记李振萼不幸身亡的两篇不同报道,指出了它们的来源都是“红网”,且该网站上也存在着类似相互矛盾的报道。这与上面提到的失实电视新闻就不大一样了。失实电视新闻是由记者拍摄、“群众演员”表演,共同创作完成的,是典型的假新闻,而对同一位干部死亡的两篇报道就不能妄下定论。原因一是两篇文章的来源红网上也有不同版本,说明新闻报道无法统一,存在争议。二是新闻真实性具有过程性,因为反映对象的“社会变动”具有过程性。作为反映主体的传播者,其认识也有从感性到理性的过程,因此新闻真实不可能一步到位。比如,记者常采用连续报道、追踪报道逐步完善新闻真实性。当然,官员和高尔夫球场联系在一起,往往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老百姓发发议论并不为过,但作为新闻工作者,更需要的是深入、理性的思考。 媒体报道南京师范大学与新生及新生家长签订的《学生自律与教育管理协议书》的事,简单地说就是记者断章取义的结果。记者的断章取义是蓄意还是粗心大意也无从考证,但无论蓄意与否都与新闻职业道德相悖(《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四条要求维护新闻真实性)。现在有些记者,一心想出名,就不顾职业道德,制造新闻以求轰动效果。殊不知,记者是出名了,可只能是臭名远扬。媒体也跟着失去公信力,最终导致受众的唾弃,广告商的背离。 有人说:“新闻是历史的初稿。”从这个角度看,新闻工作者手中的笔是神圣的,用好它是新闻人的责任。否则,总有一天,在历史的法庭上新闻人将是被告。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