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刁蛮告状也有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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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1日16:21 信息时报 | |
作者:木木
在不少人眼里,来自成都的“告状大王”杨立荣无疑是个“刁民”。仅仅因为黄宏在签售图书活动中迟到了五分钟,杨立荣就将小品红星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各种损失。非常富于戏剧性的是,这件案子在北京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杨立荣因为堵车迟到,该案被法官依照民事诉讼法宣布为撤诉,于是,杨立荣又以“公交车运行不正常”为由,将北京公交总公司告上了法庭。根据本报记者的线索,杨立荣的起诉被丰台区法院正式受理,也就是说,这官司算是打定了。
杨立荣两上公堂,在很多“良民”看来,颇有些荒唐的意味。名人在社会活动中迟到,本来就是家常便饭,这种迟到甚至已经成为一种必要的“派头”,不仅公众对此非常“习惯”,就连记者们也已经熟视无睹了,偏偏杨立荣就不能理解,而由于路况不佳、司售人员的服务意识需要改进、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各方面的原因,公交车甩站、停车不入位等“运行不正常”的现象每天都有发生,市民对此虽然啧有烦言,但也顶多是发发牢骚,而杨立荣身为“告状大王”,在交涉无果之后,断然把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其行为不是“刁蛮”又是什么呢?
从杨立荣自身的角度看,这两桩官司都是“无事生非”,因为打官司的成本很高,而自己的获益很小,投入产出比严重失衡,这样的结果,杨立荣也是看得很清楚的。他坦率地告诉记者,第二桩官司的胜诉机会很小,但希望能对公交系统“有所触动”,这说明杨立荣不仅有着清醒的理智,而且非常了解我们的“国情”,他之所以热衷于打官司,并不是想要通过告状获得个人利益,而是不能“习惯”于各种违背公众利益、违背情理的社会现象。
由是看来,杨立荣打官司不仅不能算滥诉,反而应该被看做机智的“公益行为”,因为他并没有无端浪费个人精力和社会资源,相反,他推动我们这些“明白人”去正视种种不合理的现象,并且像赤子一样发出疑问:名人就有权利迟到或爽约吗?公共交通就有理由运行不正常吗?从这些简单的问题出发,他催促我们思考个人权利与公众利益的边界,思考政府和公共服务设施到底有多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就是说,杨立荣的“刁蛮”不是缘于自私,而是来源于一种自发的公民意识。他将要触动的并不只是一个公交系统,他也将叫醒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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