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有了好宪法必须贯彻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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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3:29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许崇德 现行宪法公布实施至今已经21个年头了。这部宪法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在党中央领导下,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后,于1982年通过并生效的。在21年中,这部宪法又陆续增加了17条修正案,从而益臻完善。现行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制基础。 现行宪法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中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但自19世纪中期以后,逐渐变成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着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前仆后继地进行了长期的英勇斗争,终于在共产党领导下推倒了压在身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同时,在宪法和宪政问题上,自从清朝末年以来,人民也一直为着争得代表自己利益的宪法和建立真正的民主宪政而奋斗。但是,清王朝的、北洋军阀的以及蒋介石的所谓宪法与宪政,始终是挂羊头卖狗肉骗人的把戏。只有在新中国建立、彻底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之后,人民的期望才有可能实现。1954年宪法就是这样的人民民主宪法。有了1954年宪法,我们国家也就开始了真正的人民的宪政建设。 新中国行宪半个世纪,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教训。其中主要的经验之一就是:有了好的宪法,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把宪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这是因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依法治国,首先应是依宪治国,以宪法作为法治的核心和基础。其理由是:一、宪法是根本法,与其他一般的法不同。一般的法律只是相应地规范国家生活的某个具体方面,而宪法则全面地规范重大的原则问题。宪法是母法,一般法律的制定都须以宪法为依据;二、宪法和法律都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表现。但宪法和一般的法律不同,宪法所体现的是党的最重要的主张和人民的最根本的意志;三、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的制度和原则,如果宪法受到了损害,那就是损害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原则,这无异是动摇了国家的根基。由此可见,实行宪政,依宪治国,乃是根本性的重要问题。 回顾历史,我国在1954年就有了好宪法,并开始了社会主义的宪政建设。然而,由于种种原因,1954年宪法并没有得到认真的实施。宪法与法治被摈弃,而代之以领导人言出法随,大搞不受宪法和法律约束的群众运动,致使我们的国家蒙受不应有的重大损失。 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和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制定的。历史证明,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保证。实施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党的领导。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同时也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实施宪法。现行宪法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明确地写入《序言》,这是完全必要的。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加强宪法学习,更好地树立宪法意识,使我国宪法得到充分实施,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以保障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