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卖淫女”的清白之旅带来的困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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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20:40 人民网 |
作者:浩瀚 遂昌县人民法院在5月9日下午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遂昌县公安局认定朱月芽和其男友沈亦(化名)从事卖淫嫖娼活动证据不足,办案程序违法。据此,法院撤销了遂昌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没收决定书,当事人被公安局罚没的财物被依法返还。至此,《南方周末》记者追踪采访近3个月的一起官司,终于等来了一审判决;被当地公安局诬为“卖淫女”的浙江遂昌籍女子朱月芽在4年后,也终于讨回了自己的清白。(《南方周末》2003年5月15日法治A5) 既然政府是由与普通百姓一样的具有七情六欲的人组成,而它又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权,于是,政府完全有可能被其组成人员用以追求私人利益。本案中,公安局无端罚没当事人近11万元财物的动机和用途就大为可疑。抛开种种是非不谈,单是一个弱女子对公安局的胜诉,就足以说明我们法治进程的喜人成就。本案的确是一次挟清白的私权对抗滥施的公权并且取得胜利的典型的案例。这一案例也从一个侧面佐证了这样一种观点:“现代社会文明与进步的表现之一,就是社会成员承认政府在推进经济增长、社会公正与稳定方面的巨大作用与贡献的同时,时时刻刻对政府保持高度警惕……” 然而,任何事情都是由一系列的细节组成的,瑕不掩瑜,细枝末节固然无碍大局,但关键的一两处败笔足以毁掉一幅杰作却是得到大家公认的,否则,就不可能出现维纳斯断臂的佳话。掩卷思之,正是记者陈述的某些细节让人耿耿于怀。 根据报道,朱月芽和其男友沈亦这对“相恋已有两年的有情人”竟是这样一种现实状况:沈亦,一个43岁的有妇之夫;朱月芽,一个26岁的单身女子。在朱月芽明知对方是有家的人的情况下,二人仍准备了共6万元,“准备买房子结婚”。朱月芽说:“其他记者来都和我只谈两分钟,他们都不相信我”。我想,其他记者的不相信,应该是有根据和自己的推断的,这应该是正常的,合乎常人理性的。房东大嫂爽直但又“轻声”地说:“我们都知道她是有人包的。”记者和朱月芽找沈亦的过程中,记者也认识到,“沈亦明显在回避我们,怕影响自己的家庭。”而沈亦在记者的追问下,对包二奶之说也做了这样的解释:“怎么说呢,如果离成了婚就不是包二奶,没有离成就是包二奶。”事实上,文中显示,沈亦实实在在是没有离成婚的。 尽管有些无奈,但我们总须承认,讨回清白的朱月芽追求的爱情,使她事实上成了沈亦的“准二奶”退一万步说,即使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二奶,但她也确实扰乱了一个正常家庭的正常生活,对别人的婚姻,一桩合法的婚姻构成了事实上的威胁。不能不说,这一事实使一心讨回清白的朱月芽,使勇敢号召大家“像我差不多情况的女子,应该站出来讨回公道。”的朱月芽,在道德和榜样的意义上,失去了应有的光辉和示范作用。而沈亦也在事实上包了二奶,要么,就是和朱月芽形成了事实上的重婚?法律上的事自有司法部门掌管,在这里笔者不想多做讨论。但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是,二奶是一种公认的负面的社会现象,在类似以情乱性,违背公序良俗的现象(比如,一夜情)的误导下,当前价值观和人生观的浮躁和紊乱也就不难理解了。 笔者实在无意打击“能与朱月芽一起找回她的清白”的记者的自豪感;笔者更无意妨碍两位“有情人”正常的感情生活。但是,这样一个引致了包括主流权威媒体在内的13家媒体的集群报道的典型案例,在它聚焦了无法计数的公众的目光之后,我们是否有必要在为法治的胜利兴奋和喜悦的同时,一分为二地看待朱月芽的“爱情事件”?在“包二奶”、“三陪”等词语被收入词典的今天,在权(钱)色交易日益猖獗的今天,在某网站公然发布二奶招聘信息的今天,在某知名网站大肆讨论一夜情的今天……我们是否应该想到:为“二奶”(一夜情)正名,抑或让二奶淡出公众的视野,这是一个问题! 相关专题:2003 “年度新闻评论”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