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网上投票本质上可信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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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23:46 新京报 | |
作者:杨凤春 历时近一个月、近13万人次参与的北京市第二届“网上评价政府部门”活动突然结束。虽然此次民主测评活动的参与者主要是“网民”,而不是一般公众参与,但总体上看,还是得到了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正面评价。 网上投票不同于一般形式的投票,正如虚拟空间不同于现实空间一样,网上投票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如数字鸿沟、代表性不足、身份隐瞒、恶意攻击等缺陷,但却不能因此说网上投票不可信。网上投票和一般的民意调查、投票一样,都是政府及有关单位了解民情、民意的途径,是可信的。网上投票与其他形式的调查、投票各有其特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应当得到政府的理解和接纳。之所以说网上投票本质上是可信、可行的,理由在于: 第一,网上征求公众、消费者意见已经是当今信息时代很多国家通行的做法,各国通过这种便捷、高效的方式,搜集民情、民意,已经达到一定的成熟程度。笔者认为,这一点不会因为所谓的国情、地情的不同而不同,而是普适性的。 第二,尽管网上投票有一些不可避免的缺陷,但至少网上投票总体上还是能够反映一部分公众的真实意愿的,当然在目前这一部分公众主要还是一些有条件上网、且对政府工作感兴趣的公众。但不论这部分人有多少、代表性如何,他们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第三,目前的网上评价具有虚拟性、匿名性的特点,这一方面固然增加了评价者利用网络不当行使权利的可能。但另一方面,这种虚拟性、匿名性恰恰也能够给部分网民带来“安全感”,从而使他们能够更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如果政府部门真心实意希望听取公众意见的话,就应当解除公众评价政府工作的后顾之忧,使其放言无忌。而网络是目前适应性最强、破坏性最小、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选择。 第四,网络的特点固然也会有诸如类似垃圾邮件一样的“垃圾评价”,评价者有可能滥用自己的匿名特权,并进而滥用自己的“网络评价权”,如重复投票等。但另一方面,同一评价者多次、重复使用自己的评价权,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问卷设计者问题设置、尤其是问题权重设置中的不当。某一评价者重复参加投票的行为,也可能有助于政府部门分清所面临问题的重点,了解公众真正看重、关心的问题所在。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