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乞讨权和城市温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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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19:5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作者:朱迅 近来,“乞丐”一词又成为新热点。江苏试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新办法,未成年人乞讨将送福利院,据悉,因为“乞儿街头强索强要惹来市民反感”,南京“禁讨”政策也将出台(据《江南时报》12月17日、18日报道)。无独有偶,苏州市民政局、公安局以及城市管理局于1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告》,规定苏 乞讨是不是一种权利?人们有没有乞讨权?确立了以相对人(在此就是流浪、乞讨人员)“自愿”为原则的“救助办法”表明,政府失去了原来“收容遣送”的权力,现在只负有“救助管理”义务。在笔者看来,这体现出法律对乞讨自由的一种首肯,法律承认了乞讨是一种权利!然而,近来像苏州、南京这样设置或提议设置“禁讨区”的做法,屡见不鲜,如北京最近就推出了《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送审稿)》,拟将地铁等轨道交通的车站和列车上设为“禁讨区”。笔者以为,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乞讨是不是一项权利,而在于我们的城市缺乏一种温情的人文关怀。有人觉得乞讨影响了市容,可是为了维护市容,就强制取缔乞讨活动,马上让人想到了制造了很多恶性事件的收容遣送制度,有人看见行乞者在外国使馆门前乞讨,就说“真是给中国人丢脸了”,可是哪个国家哪个大城市没有乞丐?在泰国召开APEC会议时,泰国政府用花布将道路两旁的贫民窟都遮起来,你说有什么意义? 西方社会学家有研究指出,市民对城市中的行乞者的宽容程度,是反映一个地区人口素质的重要体现,也是该地区城市化进程在软件方面的重要指标。应该说我国的市民心态是有了进步的,比如很多人虽然同意设立“禁讨区”,但也反对对乞讨人员采用“收容遣送”的办法。这就是一种城市心态变得温情起来的表现。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