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规范国企改制杜绝国资流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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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9日16:59 国际金融报 | |
作者:邓聿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出台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对改制涉及的主要环节和方面,如批准制度、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交易管理、定价管理、转让价款管理、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管理层收购等,提出了明确的政策要求,其中特别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 改革需要成本,国有资产流失就是国有企业改革带来的一个副产品。20多年来,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特别是大规模的国有企业重组中,国有资产流失比较严重。仅对1994年12.4万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调查统计,资产损失及挂账就达4438亿元;2002年,国家审计署查出由于违规担保、投资和借款以及决策严重失误等原因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就高达72.3亿元。经济学界流传的一个“比较认可”的数字是,近年来,“国有资产每天流失1个亿”,一年就是365个亿。据国资委前不久公布的数据,中国经营性国有资产大约有10万亿元。如果我们不加以阻止的话,按照这一流失速度,用不到300年的时间就可将庞大的国有资产全部流失光。 国有资产流失本质上是国家所有者权益的减少。在过去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制和重组中,由于国有资产管理整体工作没有细化,对重组的管理组织、程序、制度、评价标准、法律制度等约束条件不建立,导致企业重组中国有资产重组目标、国有资产流失的评价标准不明确,权钱交易无法控制等问题,从而最终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并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构成对国有资产的终极所有者———全体人民权益的侵害。 为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首先须寻找流失发生的原因。从企业制度和改制过程来看,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 一是国有资产产权关系不明晰。长期以来存在的国有产权代表多元化,使得许多政府部门都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但实际上又无人真正对国有资产承担责任,难以对国有资产行使有效的监督管理,甚至政府职能部门主管人员内外勾结,权钱交易。这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基本原因之一。 二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在企业内部,没有建立起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管理制度,缺乏所有权的内在约束机制,使得企业内部管理混乱,没有代表国家保障国有资产权益的责任人,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遭受损害。 三是产权交易市场不健全。 规范产权交易行为的法律法规及产权运营机制尚未建立,缺乏规范的产权交易中介和产权交易主体,产权交易行为不透明、不公开,国有资产的流动和重组没有法律保障,使得国有资产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流失。 四是决策程序不科学。国有资产的投资、国有企业的建立、国有产权的转让以及企业组织形式的改变,都应该履行科学的决策程序。没有科学的决策程序和科学的可行性论证,是导致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 五是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财会人员虽然是企业财务制度的监督者,但是由于企业领导与财会人员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从属关系,在财务制度的具体执行上,显然容易出现偏差。 六是恶意并购。一些申请参加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投资者并没有真诚的投资愿望,甚至没有相应的投资能力,在重组或并购以后,资金不及时到位,而是利用良好的宏观政策,将现有资产作抵押骗取银行信贷,获得资金,然后将信贷资金转移不知去向,置国有资产的后期经营于不顾,使国有资产不能进入预期的产业运行轨道。 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既损害了社会公平,也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进行。我们看到,很多企业的改革因为牵涉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而半途夭折或者最终流产,也有很多人在企业改革中因为侵吞国有资产而锒铛入狱。因此,如何规范企业改制以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是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说:“用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只讲节约不讲效率;用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不讲节约只讲效率;用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既不讲节约也不讲效率;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既讲节约也讲效率。”传统的公有制是“用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改制后的股份制则是“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要彻底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最好的方法当然是将公有制改造成以混合经济为主的股份制,这正是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国有企业改制的方向和主要内容。 现在的问题在于改制的过程。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国有资产流失主要发生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那么,当务之急就是规范改制的过程。我们注意到,《意见》对企业改制的10个主要环节和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与过去相比,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而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也提出了具体的惩处措施。可以说,《意见》的制订与发布,对当前国企改制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