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警惕人才管理中的“逆国民待遇”倾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2日12:13 新京报 | |
作者:杨凤春 国民待遇原则是随着全球化推进而为各国政府逐步采用、旨在平等处理市场竞争主体资格和待遇问题的普世规则。国民待遇原则要求各国在给予本国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也应当同时提供给外国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原则体现了全球化所内在要求的无差别对待、非歧视、公平竞争、透明可预见、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等基本精神。 尽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人才管理存在着恐外、排外问题,但目前人才管理方面的国民待遇问题却更多地表现为“逆国民待遇”的趋向,即在给予外国人才、外来人才以道地的国民待遇、超国民待遇的同时,本国人才、本地人才、本单位人才可能连基本的待遇条件也难以享受,形成了“外来的和尚好念经”的怪现象。此类现象时有所闻,如动辄以几十万、上百万人民币支撑的所谓××学者,在人员聘用、职称晋升中“海归”对“土博”的优势,在办公、生活待遇方面,所谓特殊引进人才与一般人才的严重差距等等,均体现了赤裸裸的歧视。 为政者礼贤下士、求贤若渴,是一种文明和优雅的品格,因此有朋自远方来,优待有加,这本没有什么不对,但问题在于,究竟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胸怀来优待外来者。不愿在基本的体制、制度环境建设上为优秀人才搭建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而仅仅敷衍了事地希图以“利诱”的方式,引进人才,虽然也会有识时务者顺势而动,但于国家、社会、地方、单位的人才发展不会有实质性的助益,甚至会毫无意义地损耗宝贵的物质资源。同时这样的做法会严重地冷落、歧视已有的人才。这不仅会严重阻碍人才潜能的发挥,而且会严重伤害人才的尊严和人格。其实一个不尊重他人的人,是无法得到真正的尊重的。因此对外来人才、本地人才的歧视性对待,表面看来是尊重了外来人才,实际上骨子里严重地透露出仅仅将外来人才当做工具的“买主”意识。可以相信,这样的环境和意识,是无法为真正有自尊、有追求的人才所认同和接受的,因此也是必然会影响到优秀人才潜能的发挥。 尊重人,才能真正尊重人才。尊重人,就应当把所有人都当做人看待,就不能人分三六九等,就不能以出身、头衔、相貌、贫富而差别对待,这样人的尊严才能得到光大,才会有人之为人的价值感和使命感。因此为政者千万不能过于市侩化,过于功利,以为引进人才就如同买进东西一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讫。 目前急需建立人才安全管理的国民待遇意识和规则,不仅不能歧视外来人才,也不能歧视本地人才。那种来了新人忘旧人的做法,除了说明主事者眼光短浅、惟利是图外,对人才(包括外来人才)的情感和心理伤害是巨大的。解铃还需系铃人,主事者必须心胸广大,博闻多识,知人论事,一视同仁,实行人才的国民待遇原则,让人才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平竞争,以业绩论英雄。如此,则人才兴旺的局面指日可待。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