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学分制收费具有合理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7:30 新京报 | |
作者:晏扬 广东省有关部门日前发出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实行学分制的院校按学生实际所修学分计收学费,每学分学费标准=学生所读专业每生每学年的学费标准×学制规定学年数÷学生毕业应完成的学分总数。跨专业修课每学分的学费按所修课程所属专业的学分学费标准计收。(《中国青年报》12月22日报道) 相比以往按学年收费,学分制收费(按学生所修学分收费)更具有合理性,也可以说是一种趋势。这是因为,学分制和弹性学制一脉相承,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的在校学习年限应依据其学分积累情况而定,有的可以提前一年毕业,有的则需延迟一至两年才能毕业。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如果仍按学年收费,那么一方面,对于需要5至6年才能完成学业的学生来说显然有失公平。 另一方面,对于提前一年毕业的学生来说,第4学年的课程实际已经提前“消费”,学校却因学生提前毕业而收不到学费,教学成本得不到补偿,对于学校也有失公平。目前我国很多高校实行了学分制而没有实行弹性学制,原因之一就在于此。换句话说,学年制收费成了实行弹性学制的一个障碍。 而实行学分制收费则可使上述问题迎刃而解。学生每取得一个学分,就意味着他消耗了一定的教学资源,按照教学成本补偿原则,他理应为此交纳一定的学费,在一个学年里取得了多少个学分就交纳多少学费,选课多的学生多交钱,选课少的学生少交钱。 学分制收费使得学校收费更加明细化,有利于整治教育乱收费。目前普遍实行的学年制收费,无法让家庭及学生明确知道所交学费到底用在了哪里,更无法进行对账、结算和监督,按学分收费则可使这个问题得以遏制和化解。学分制收费让学生交纳学费拥有了自主权和选择权,有利于减轻学生经济负担。家庭经济较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以根据每个学年的经济承受能力,多选课或少选课,多交费或少交费,提前毕业或延迟毕业。这种自主选择权对于贫困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