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版:对“律政风暴”的几点期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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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9:1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郭之纯 据新华社12月21日报道,由全国检察机关掀起的旨在“规矩权力”、以整肃侵权犯罪及规范行政执法为主要内容的“律政风暴”正在火热进行。实际上,这场“律政风暴”从去年便已经开始。笔者认为,在2003年岁末又郑重提出“规矩权力”这样的名词,不只是对这场已经进行近两年的“风暴”的一次总结,也是检察机关决心将其进行到底的一次表态。 官员权力“规矩度”的大小,与普通公民正当权利的“保障度”大小呈正比关系。耳闻目睹因这场“风暴”而引发的一些案件之后,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笔者对这场“风暴”的效果充满信心。欣慰之余,也想提出几点期望。 一是不仅要“律”重点部门及“关键权力”,也要“律”非重点的权力部门及其权力。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整个权力系统中,腐败是一种传染病。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需要有治本之策。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把目光集中在一些要害部门,从“摧毁保护伞”和“严禁非法拘禁”等重点问题入手固然是非常重要的做法,但对诸如卫生监督、环境或市容监察、食品药品质量监管等看起来权力相对较小的部门,也必须给予足够重视。比如目前的食品安全问题,便近乎成为一些地方百姓的心病。眼下一个例子,据12月22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在北京市场上销售了12年的山东某地肉鸡,竟然全是用注水方法“增肥”一倍后才出厂的———这是不是也应该由某个权力部门来负一负责? 二是既“律”大事,也要“律”小事;既“律”中心,也要“律”偏远。大事固然有轰动效应,有示范意义,但发生的几率较小。实际上对普通百姓来说,被权力打“擦边球”苦恼又难言的可能性更大。另外,诸如城市拆迁、房地产开发管理等事项固然因多发在中心城市、或因涉案金额大而理应受到关注,但诸如偏远地区的童工现象、妇女权益等,也不应该被忽略。在某种意义上,并不存在“大事”和“小事”、中心和偏远之分。或许,从细微的方面抓“权力的规矩”、把“风暴”吹到“玉门关”外,这场“风暴”的价值才更可贵。 基于这种考虑,笔者对现在多见大案要案的报道,而少见“鸡毛蒜皮”即不守规矩的“小动作”的报道微感不安。群众利益无小事。“规矩权力”的治本之法,在于防微杜渐,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三是要“明律”,不必“暗律”。实际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事情都不必暗箱操作,或出于某种考虑为这“讳”那“讳”的———只要有“讳”的市场,就会有人心存侥幸心理;一有侥幸心理,就会有人胆大妄为。因此“律政风暴”成功的关键,是将其置于阳光之下,成为“阳光风暴”。 归根到底,笔者是盼望这场“风暴”能够涉及更大的范围,并致力于将“风暴”转化为一种风气,使权力的规矩真正建立起来。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