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尽快结束私人保镖的“地下状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4日19:02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李顺平 在广州这个“先富起来”的城市,活跃着一批“私人保镖”。从事保镖工作的夏先生告诉记者,按照他的结交范围判断,广州的私人保镖不少于5000人(12月23日《广州日报》)。 我想,政府之所以对尚未获得法律承认的私人保镖,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就在于政府的资源和权力都是公共产物,它是为所有人的安全服务,这种“大众化”服务,显然不能满足某些特殊群体的特殊需求,但私人保镖则可以在市场化的基础上做到这一切。 但是,现在面对私人保镖,外界还带着一种疑虑重重的眼光:对私人保镖行业如何管理?如何保证私人保镖的行为,不超出一定限度?一旦越界如何处理?私人保镖行业的过于隐蔽,让从业者没有明晰的行为规范准则,也没有强有力的监管者,甚至无法形成一个相对成型的行业自律团体,只能用软性的潜规则约束自己。如果保镖们只接受雇主的利益“约束”,就可能出现老板指向哪里,他们的拳头就打向哪里,不管对方是谁。这样一来,我们岂不将面临与“保安令人不安”同样的困境? 这种不安,其实都缘于私人保镖行业不能走向前台、只能幕后操作的尴尬,这种尴尬,最受困扰者不是私人保镖自身,也不是雇佣他们的富豪,而是政府和公众。如果这种对事实的无视继续存在下去,那么随着私人保镖产业的不断壮大,问题只会越来越多。所以,我们现在关注的,是私人保镖如何成为一种健康发展的行业,使私人保镖提供的是对少数特殊群体有益的正当防卫服务,而不是对大多数人利益有害的“私人暴力”。既然私人保镖是市场经济下的一种产业,那么必须给予它明确的“产权”,一旦“产权”确立,那么产业中的所有参与者就形成了契约关系,受到契约中权利和义务的制约。所以,首先给予私人保镖产业相应的法律地位,让它转化为阳光下的产业,然后用法律规章和行业管理条例,约束它的内在行为,这是最好的选择。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